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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值170余万元!跨省市“涉野”犯罪链条被成功斩断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8-23 17:31:5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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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梅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广辟线索来源,重拳出击,接连破获非法狩猎,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7宗抓获涉案嫌疑人16人,收缴穿山甲、眼镜蛇、果子狸、鸟类、赤麂(黄猄)等野生保护动物(活体、死体、冻品)2666(头/只)(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2只、黄喉拟水龟2只、眼镜王蛇1条),2274斤,总涉案价值达17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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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2021年5月31日,梅州市五华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该县安流镇蓝田村村民陈某美有涉嫌非法狩猎的行为,并在其家中查获野猪活体2条及狩猎工具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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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线深挖 暗访摸排

  由于野猪属于“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民警判定陈某美狩猎野猪后,必定会贩卖给饭店进行牟利。经深挖扩线,民警发现陈某美将非法狩猎的野猪出售给五华县水寨镇华贸易市场一店铺。6月2日18时许,民警在该店铺抓获店主万某金及妻子吴某娟、店员李某华,并在吴某娟、李某华驾乘的一辆小汽车里查获一条活体赤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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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讯,3人如实供述,从2019年开始至今,万某金向兴宁市一家三鸟批发行多次购买赤麂、野兔、蛇类等野生动物,并在其经营的华贸市场门店内出售,吴某娟、李某华则负责驾乘车辆运输野生动物货物。


高度重视 专案专盯

  6月3日,五华县局根据万某金等3人提供的线索,在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的统一指挥下,联合兴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及辖区派出所,在兴宁市“某某三鸟批发行”将店铺经营者赖某太和赖某奋抓获归案,查获一批赤麂、蛇类、果子狸等野生保护动物活体和冻品。同时,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集中森林警察大队、刑侦、技侦、网警、派出所等警种优势资源,全力开展案件情报线索研判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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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收网 一举擒获

  由于涉案人数众多,购销关系错综复杂,专案组对前期抓捕的涉案人员组织关系、微信聊天记录、手机交易记录,线下交易账本、视频监控、行动轨迹等进行仔细梳理,提前踏勘现场、制定缜密计划,锁定目标对象,以小组为单位实施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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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动以来,抓捕小组先后在福建省龙岩市和梅州市五华、兴宁、梅县、丰顺等抓捕点行动,一举抓获等涉案人员李某中、罗某坤、华某良等人,强力侦破一批案件,精准打击了一批犯罪嫌疑人。


多警联动 追根溯源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中涉嫌伙同陈某美非法狩猎野猪;罗某坤、宋某平涉嫌帮助赖某太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华某良和曾某顺为赖某太上线,涉嫌出售野生动物给赖某太;五华县水寨镇的杨某礼、兴宁市的何某沅、丰顺的黄某元涉嫌从赖某太处收购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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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涉案的16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至此,一条跨省市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链条被成功斩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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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生动物不仅是一种自然资源,更是重要的生态资源,保护野生动物,对维护生态的平衡与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今,在梅州公安坚持打击犯罪和普法宣传“两手抓”的社会氛围中,面对野生动物,市民不再随意捕猎、售卖、宰杀,梅州的生态环境也在逐年向好。市民“护野”的意识趋强,一些因伤病、落单的野生动物也得到了及时的救助。

  2021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接处涉野生动物救助类警情324起,其中救助涉蛇类警情304起,其他警情20起其中,救助夜鹰7只、白鹭3只、苏卡达陆龟2只,蛙蛙鱼、猫头鹰、白面狐狸、鳄鱼、猫头鹰、蛇雕、夜鹭、噪鹃各1头/只。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

为了有效维护

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

如发现有涉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线索

可拨打举报电话

0753-110

0753-2255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