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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已至,学生、家长要牢记防溺水注意事项!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7-05 08:39:2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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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夏以来,随着气温的升高,外出游泳、野外戏水的人开始增多,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进入易发、高发期。据有关部门统计,溺水已成为我国未成年人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据全省溺水警情调查,近年来,18岁以下青少年溺水事故占总溺水事故11.67%。

  为了让广大青少年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暑假,避免溺水风险,学生、家长要牢记防溺水注意事项。
  

野外水域暗藏危险

时刻牢记拒绝野泳

  从溺水警情水域分布情况来看,江河、人工池塘、水库等地发生溺水的情况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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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假马上来临,一些学生会相约到池塘、水库中嬉水,一是觉得结伴而行不会出事,二是误以为在浅滩、水位不高的野外水域很安全,从而放松了警惕,殊不知这些野外水域都暗藏危险。”梅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黄业进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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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的原因不完全一样,但类型相对集中在“游野泳”上。那么“游野泳”存在哪些安全隐患呢?

1、野外水域塘河、水库、溪潭……这类野外水系即使没有高度落差,当水流撞上河里的大石头和堆积的石子时,流动方向就会发生变化,有可能形成力量很大的暗流,甚至漩涡,且多数小河的河床结构是高低不平的,河水忽深忽浅,在河里玩很容易不小心踏进深水区,从而发生溺水事故。


2、在夏季,野外的水温具有层次性,表面的水暖和一些,越往下温度越低。水温太低,肌肉受到冷水刺激时,易发生强直性收缩,导致肌肉痉挛。


3、除水体本身的风险外,野外水域还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如岸边长期被水浸泡非常湿滑,踩上去极易滑入水中,一旦被水草等植物缠住,很难脱身。


4、野外人烟稀少,发生意外很难得到救助,因此,千万不要去“游野泳”!

  

家长监护要到位

孩子游玩要规范

  通过分析我市历年来的溺水事件,发现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家长对孩子缺乏监管。“青少年溺水事故警情中,其家长大部分都是长期外出务工或务农人员,孩子成长的环境大多位于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偏僻区域,结伴游泳玩耍无成年人陪同,这是造成溺水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梅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三大队大队长谢荣威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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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中发现,有的家长防范溺水意识薄弱,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这种事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还有一些父母常年在外打工,无法监管孩子;有些家长虽有一定防范意识,没有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因此,一些孩子背着父母,偷偷到河边玩耍,导致事故发生。那么消暑降温,要怎么做才能避免危险发生呢?

1,同学们一定不要独自与小伙伴到河边、池塘边、泳池边玩耍或下水游泳,必须在有大人的陪同下,且有救生员的地方才可下水游泳。

2、下水前要做好准备运动,尽量在饭后1小时后进行,以免抽筋。

3、游泳时,不要在深水区游泳,不要尝试做跳水等危险动作。

4、不熟悉水性的同学务必要佩戴救生圈。

5、一旦发现有人溺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同时可向溺水者抛救生圈、泡沫板、救生绳等,千万不要盲目施救。

  

自救措施要牢记

危急时刻能救命

  从溺水救助情况来看,公安救助和群众自救互救的比例各占一半,溺水后的4至6分钟为黄金抢救时间,掌握正确的救援方式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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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公安局联合蓝天救援队、高陂水利枢纽建管处等部门,走进大麻中学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会游泳不等同于掌握了

防溺水的知识

会游泳但不懂得如何自救

同样存在风险

那么要如何自救呢?

1、一旦溺水,溺水者要保持镇定,尽可能让身体浮在水面上,将头向后仰,面部向上,口鼻露出水面后进行呼救,避免手臂上举胡乱打水,造成下沉。

2、如果周围有可以抓、拉、扶的东西,迅速抓住,借力浮出水面,如果没有可以抓的东西,就要靠相关技巧自行浮起来。

3、当有人来施救时,一定要配合施救者的指挥,仰卧水面,由施救者将自己拖拽到安全地带,不要猛拽救援的人。

一旦发现有人溺水,请马上拨打110报警,然后向路人呼救,同学们千万不可自行下水施救,否则不但救不了人,还会徒增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