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2023年10月上旬至2024年1月上旬,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4年3月2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政治统领,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党委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巡查组反馈意见,第一时间成立以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认领问题,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集中力量解决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并把巡察整改和党纪学习教育有机融合,一体统筹推进。
(二)落实整改要求,坚持真改彻改。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党委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管党的主体责任,认真梳理分类问题清单,配套列出《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进度安排,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室所队、责任人,明确整改期限,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事事有整改、件件有回音。
(三)注重成果转化,提升工作实效。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党委注重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深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举一反三,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完善3项计划、12个方案、7项规章制度,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发生,形成以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聚焦反馈问题,狠抓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第一方面问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弱项,履行新时代公安工作职责存在短板
(一)抓思想政治建设不够严格
1. 对“落实第一议题不够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进一步完善《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第一议题”制度》,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书记领学要求落到实处,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指定专人负责记录,确保记录规范、准确、完整。二是每月5号前,向各支部下发必学和选学的政治理论学习汇编资料。三是按年度严格落实2次实地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全局通报。
2.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健全完善《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党建目标管理办法》,将学习贯彻情况纳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二是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治轮训、读书班、“三会一课”等载体加强学习交流,做到入脑入心。三是直属机关党委每半年定期对各党支部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全局通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3.对“政治学习不及时不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根据上级要求及时谋划制定政治工作要点。二是明确直属机关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每月5日前下发政治理论学习汇编资料,确保学习的及时性、系统性和针对性。三是每半年对各党支部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并将结果通报全局,确保学习贯彻情况落实到位。
4.对“未建立政治要件工作台账”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制定相关闭环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方式,确保政治要件闭环管理落到实处。二是通过党委(扩大)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方式,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是指定专人负责,确保会议记录完整、详实,符合规范要求,形成动态跟进学习贯彻情况的闭环管理。
(二)全面深入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
5.对“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不够有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全力推进打击整治电诈工作,2024年打掉涉诈窝点12个、“两卡”团伙9个、“跑分”洗钱团伙2个,研判境外窝点3个,抓获电诈嫌疑人158人,缴获涉案物品一大批,挽回群众损失209万元。二是依托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机制,由区领导牵头统筹协调,压实各成员单位、镇街主体责任,推动各职能部门扎实履职。三是通过开展“全民反诈百日宣传”系列宣传活动,推送反诈宣传视频567条,开展线下反诈讲座102场次,纵深推进反诈宣传工作。截至2024年12月,电诈警情、案件立案数实现双下降,警情数同比下降42.88%;立案数同比下降56.57%,打击电诈及关联犯罪排名全市第一。
6.对“国保工作还存在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工厂等地,不断扩大宣传面,最大力度开展普法宣传,引领群众切实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形成全民反邪的良好局面。
7.对“枪弹监管不够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加强后勤保障,对分局所有枪库硬件设备进行检查,对不达标的枪库进行改造。二是通过日常枪支维护、年度射击训练、公务用枪系统培训、送教上门等方式,全面加强公务用枪管理、使用的系统训练。三是制定《梅江分局公务用枪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方案》,结合“平安守护”治安防控主动警务运行督导模式,定期检查公务用枪使用管理,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全局。四是开展公务用枪安全风险排查工作,及时掌握配枪民警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持续做好公务用枪动态管理工作。
8.对“执法船艇监督管理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建立出航审批制度,确保船舶航行的可溯性。二是建立航行日志,确保船舶航行的安全性。三是消除安全隐患,对执法船艇老旧设备、围栏进行更换,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四是制定应急预案和训练计划,定期开展水上警务技能理论学习、日夜间巡航训练等。五是由治安大队对执法船艇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管及指导。
9.对“缴获毒品未按规定移交处理”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按照工作要求,第一时间清理归整符合销毁条件的缴获毒品,同时升级毒品专用保管仓库。二是对仓库所有在库毒品进行清点核查、登记造册并指定专人负责。三是细化规章制度。按照《公安机关缴获毒品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制定工作细则及工作流程,确保制度落地有效。
(三)法治公安建设有欠缺
10.对“执法不够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对照《2024年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工作方案》,按月对检察院各类监督文书、不捕不诉文书和执法监督书涉及的执法问题等内容进行通报,督促办案单位及时整改。今年以来,共制作执法通报6次,共通报问题238个。二是建立执法质量风险监督指标预警机制,在办案部门增设法制监督员,层层把关,不断完善执法重点环节前置监督,已开具《办理刑事案件规范化审核表》77份,提前整改问题139个。三是制定靶向培训方案,以“梅江大讲堂”为平台,不定期邀请法制教官、检察官、公职律师等人员,针对法律法规适用、案件办理常见问题等内容召开讲座或者“微课堂”,全面提升执法办案民警依法履职水平和能力。
11.对“执法不够有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开展取保候审未结案件清理,对前期梳理的取保未结案件开展收案评查,督促整改案件155宗,现未结案件已全部完成办结。二是规范取保候审案件案件办理。针对不同案件类型及取保后实际情况,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取保案件办理速度,不断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效。今年以来,共制定相关工作规定2个,移送取保候审案件办结101起。三是在全局主要办案警种和派出所设立兼职法制员,从受立案环节开始,做好全流程案件监督,构建“全警共管、事前预警、主动防范”的监管机制。今年以来,通过兼职法制员,提前介入重难点案件15起,推动案件顺利移送起诉13起。
(四)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2.对“意识形态重要性认识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由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党委带头,以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为载体,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内容。二是举办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会议,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教育,提高工作能力水平。三是定期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听取相关部门工作汇报并部署下一步工作。
13.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审议修订《实施细则》,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二是通过党委(扩大)会通报党委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部署下步工作。三是到大、中、小学开展4场次国家安全和反邪教宣传进校园活动,引领师生群体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同时加强公共场所排查力度,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影响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的重大风险隐患。
14.对“宣传把关不够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对网站、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宣传报道开展多轮排查,及时整改发现的瑕疵信息。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召开通讯资料员业务培训,培养内部写作素养好、业务素质高、组织协调能力强的民警、辅警从事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体通讯资料员综合素质能力。
第二方面问题: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从严治警不够有力
(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充分
15.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部署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通过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党委(扩大)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等载体,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管党治党的重要思想研讨交流,提高对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明确从严管党治警实施意见和重点任务安排,按计划推进各项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
16.对“未及时制定年度任务安排”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完善重点任务安排,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工作职责。二是通过党委(扩大)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载体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三是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定期开展实地督导检查。
(二)日常监督管理有短板
17.对“机关纪委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选举增补机关纪委委员并进行分工,明确基本职责和日常具体工作。二是4次研究部署机关纪律和作风建设等工作,落实支部定期向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三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深入查找队伍违纪违法风险隐患,进一步织密织牢廉洁防护网。四是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定期核查公务车辆交通违法情况,同时通报机关纪委,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
18.对“谈话提醒不够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各党支部“一把手”对2020年以来受到纪律处分的民警开展谈心谈话,各支部举一反三,对本支部人员进行梳理,对梳理发现具有相同行为的人员进行谈话。 二是制定党内谈话工作制度,规范各支部谈话、按季度报送数据等操作要求。三是常态开展日常谈话,及时了解民警思想、作风、纪律等状况,不断增强工作进取心和责任感。
19. 对“警示教育开展不扎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制定党纪学习教育学习计划,发挥“关键少数”领学促学作用,通过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研讨,做好示范,带动各支部同步学习研讨。二是组织党员民警分2批次到广东省梅州监狱接受“零距离”体验式警示教育;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筑牢全警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三是不定期以短信警示提醒、现场进行酒精测试等方式,督促、警示全体民辅警、职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三)作风建设仍有差距
20.对“开展调研不够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全面部署调查研究工作。二是局领导、各部门“一把手”带头开展专题调研,并在公安网页刊发调研报告。三是推动治安防控、执法规范化建设等方面调研成果,转化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提升群众满意度的实际成效。
21.对“服务群众不够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通报2023年度执法监督情况,研究部署执法质量提升工作,开展3期“梅江大讲堂”专题执法培训,树牢全警执法为民理念,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加强接处警民警业务和技能培训,提升民警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三是扎实开展“安全+满意”活动。研究制订相关工作方案,推进“打防管控治服宣”等各项措施落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和更优营商环境。
22.对“信访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进一步加强《信访条例》《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等规定学习,提升信访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业务素质。二是制定信访工作机制和工作措施,规范信访案件受理、办理、转送、交办、回复等各个环节,有效提高了信访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层层压实信访案件所属警种、派出所责任,强化源头化解和落实整改工作。
23.对“个别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出标准”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坚持立行立改,严格按标准面积改造领导办公用房并通过检查验收,确保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均符合标准。二是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要求,对新提任的领导干部按标准选配办公用房。三是定期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巡查,防止因办公室搬迁、重新调配时,办公用房面积出现超标。
(四)主责主业外包
24.对“主责主业外包”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对各部门涉及主责主业的服务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确保不出现主责主业外包服务的情况,同时对巡察提出的相关涉事人员进行谈心谈话,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在对外签订的服务合同中,明确清晰表述服务项目并提交法律顾问审核后签订执行。三是按年度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熟悉主责主业范围,防止出现主责主业外包服务情况。
第三方面问题: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建设仍有不足
(一)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25.对“分局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制定完善《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领导工作规则》《中共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党委议事决策。二是会前将议题报请驻局纪检组审核,并邀请驻局纪检组人员参加会议,对议事决策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三是对每一个议事决策事项,都明确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确保决策贯彻落实。
26.对“没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学习民主集中制相关规定,提高思想认识,规范权力运行。二是建立党委会前专人收集议题、党委书记审核、驻局纪检组批准、邀请驻局纪检组人员列席会议机制,确保民主集中制落实到位。三是严格规范执行集体研究讨论、“一把手”末尾表态的一事一议表决议事程序,专人负责会议记录,确保记录规范、准确、完整。
27.对“过双重组织生活会不够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健全完善《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组织生活会制度》,确保双重组织生活会取得实效。二是党委班子成员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规定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落实好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根据上级《关于认真开展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政工室、监督室定期对组织生活会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28.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带头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履行“一岗双责”。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党员干部从事党务工作。二是完善《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三是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力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并推动问题解决。
29.对“履行党建‘一岗双责’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制定《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领导班子讲党课制度》,规定上党课的内容、形式、要求等,确保落地见效。二是党委书记讲授《明纪于心 执纪于行 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专题党课,进一步深化各党支部书记对“一岗双责”的思想认识。三是定期对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和领导班子讲党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推动问题整改。
30.对“贯彻落实党建任务存在缺失”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指定专人按月整理中央、省、市党建工作的相关文件,并于每月5号前下发学习汇编资料,确保文件学习的及时性。二是制定《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将学习贯彻情况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三是按年度对党建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全局通报。
(三)抓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
31.对“机关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缺乏指导、督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直属机关党委专题学习《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的文件,重温了组织设置、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内容。二是党委定期对党建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分析原因及面临的形势,并部署下一步党建工作。三是加强直属机关党委班子建设,增补委员,优化班子结构,同时加强各党支部支委建设,明确支委工作职责。四是政工室、监督室加强支部党建工作实地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督导情况通报全局。
32.对“抓支部班子建设还有弱项”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组织各支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自查支部分工情况。二是对各党支部支委分工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分工不符合条例规定的支委重新分工,设立支部书记、副书记、纪检委员,同时副书记兼任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做到规范设置,确保了支委的完整性。
33.对“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制定《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组织生活会制度》,明确会议程序、内容要求,确保会议规范有序进行。二是组织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进行系统的党务工作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健康有序开展。三是根据《关于认真开展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政工室、监督室对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派员到部分党支部列席组织生活会,防止组织生活会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34.对“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责任未落实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严格按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进行落实整改,规范退休干部支委设置。二是加强培训和指导,建立老干党支部线上工作群,定期发布学习内容和活动信息,方便党员干部学习交流及接受信息。三是丰富退休党员民警活动内容,以上党课、参观红色革命遗址等形式,组织退休党员民警到朱云卿事迹陈列馆、梁伯聪故居等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四)干部任用工作仍存在不足
35.对“干部交流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组织党委班子成员集体学习《关于加强市、县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通知》,提高贯彻落实干部轮岗交流制度的意识。二是分局党委严格执行交流制度,结合2024年机构改革工作,稳妥有序推进任职满10年以上干部,通过交流、免职、转任职级等方式轮岗。三是根据《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民警轮岗交流办法》,建立多岗位锻炼,促进干部交流的轮岗机制,由人事部门每年年底对下一年度符合轮岗条件干部进行梳理统计,并及时提交党委进行整体轮岗谋划。
36.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有关规定。二是组织人事干部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等有关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实际操作能力水平。三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等制度,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四是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材料撰写、全程纪实工作,加强归档材料审核,确保干部提任晋升、职级晋升过程所有文件规范归档。
三、坚持长期推进,持续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党委将继续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的基础上,常态开展督导,固化经验做法,有力推动各项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在打造“客都首府、活力梅江”进程中,展现公安担当,贡献公安力量,实现整改成效的最大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3-2168363;邮政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定民路8号梅江分局;电子邮箱:mjgazg@163.com。
中共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委员会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