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动和发挥社会群防群治力量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现决定公开向社会招募15名辅警(其中交通警察大队、派出所等男性辅警10名,网络警察大队男性辅警4 名、女性辅警1名)。
招募条件
1.具有兴宁市户籍。
2.有良好的品行,热心社会治安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网络警察大队辅警要求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类相关专业;年龄为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左右裸眼视力在4.6以上,男身高在168厘米以上,女身高在158厘米以上。
5.警察院校、大专以上院校毕业生和复退军人优先录用。
招募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募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培训、聘用的程序进行,通过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1.笔试采用闭卷集中考试形式,笔试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及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2.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100米跑、纵跳摸高。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 面试测评的内容包括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
辅警待遇
采用合同制用工形式,一经录用,先培训后上岗,试用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录用单位按梅州市有关政策发给基本工资、办理社会保险、落实带薪休假;每月给予绩效奖励工资。报名招募网络警察大队的辅警每月工资为2500元。
报名事项
1.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复退军人的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至16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
3.报名地点:兴宁市公安局二楼会议室(电话:3186368)。
兴宁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