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21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符合条件,拟录用邝海峰同志为我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梅州市公安局政治处反映公示对象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录用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22年1月13日至1月19日
监督电话:0753-2169825、2169369
附:拟录用人员名单(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