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治现场,仍有不少人力三轮车夫心存侥幸,驾驶加装了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载客营运,被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在航空十字路口,一些人力三轮车夫还将提供动力的电池卸下,以此迷惑执法人员,造成他们没有安装动力装置的假象。但是执法人员一眼就揭穿了他们的诡计。原来在人力三轮车的座位下面安装的电机很隐蔽,乍一看没有了最明显的电池,但是执法人员说,只要把电池再安装上去就可以让电机运转了。
据了解,近几年来,人力三轮车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的现象越来越多,虽经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进行过整治,但是,在心存侥幸的心理作祟下,今年以来,梅州城区人力三轮车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的现象死灰复燃,这些加装动力装置后的人力三轮车速度可以达到三、四十公里每小时,已经远远超出了作为非机动车的速度承载能力,加上超载、乱冲红灯、不按道路行驶、驶进机动车道与机动车争行,近三年来涉及人力三轮车的交通事故数为16起,造成10人受伤。
记者随机在东山大桥采访了一位李大爷,他说去年就因为乘坐了这种加装了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结果因为速度太快,在一个急转弯的时候,三轮车的车轴突然断裂,他从车上重重地摔了下来,所幸没有生命危险。他对交警部门整治人力三轮车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的行动表示支持。
市公安交警部门表示,人力三轮车的设计是根据非机动车的原理、结构制造的,加装动力装置后,无论是从制动性能、方向控制、车身结构等方面都不能达到机动车的安全性能要求,因抢道或转弯车速过快,人力三轮车与其他车辆发生磕碰,将乘客甩下车的事故常有发生,有些三轮车夫甚至逃逸,企图逃避法律责任,而且由于人力三轮车夫的家庭经济条件一般都不太好,车辆没有购买保险,尤其是人力三轮车为主要责任方的后续赔偿等问题是很难解决的。
据统计,整治行动集中查扣各类机动车40辆,其中,人力三轮车18辆,机动三轮车4辆,两轮摩托车18辆。暂扣的人力三轮车在由工作人员拆除电机等装置后将归还车主。(叶志权)
【法律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九项规定:“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第三十五条规定:“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依法予以处罚”。《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七项规定:“自行车、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