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历史的车轮不停转动,梅州公安翻开了新的一页,《梅州公安》也在孕育新的春天。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和各类媒体的不断发展,人们获取信息的途径越来越多,越来越便捷。《梅州公安》报当然应该适应时代的浪潮,适时改革创新,而不是甘于默默无闻地自娱自乐,在梅州公安沸腾的发展时期淹没其声音与风采!
四月初,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史明锋等领导调研警察公共关系工作时明确要求,《梅州公安》报等历史悠久、有着深厚群众基础的阵地和平台不能丢,而且要推陈出新、与时俱进、越办越好。调研过程中,史明锋、副局长李昌龙等与公关科同仁探索了《梅州公安》报新的编辑出版发行思路。经过近两个月的酝酿和准备,一份全新的报纸呼之欲出。
新版报纸将于6月1日推出,报名定为《梅州公安·青少年警讯》,面向中学和小学高年级赠阅(原赠阅对象将停止派送报纸,如确需新版报纸的读者,请发邮件至本报邮箱申请派送),设置“要闻·资讯”、“案例·普法”、“成长·阳光”、“警营·校园”等版块,内容以传达警队声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透视青少年成长中的各种现象及展示警营文化、校园文化等为主,并将组织“小记者团”参与报纸采编工作,以警校共建共同灭罪、提升青少年安全意识、加强青少年与人民警察之间的交流、树立警队良好形象为目的,形成在全国独创亮点的警察公共关系工作品牌。
青少年是未来之星、希望之星。正处于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期的他们,迫切需要一缕来自警营的阳光,照亮他们的青春。这一缕阳光在青少年纯洁的心灵里,将会是永久地停驻,伴随他们的一生。于是乎,这是一件意义多么重大,多么令人感到光荣并且兴奋的好事!
亲爱的读者朋友们,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梅州公安》内刊的关注与厚爱!《梅州公安·青少年警讯》更需要你们的关心与支持!谁说丑小鸭不会变成天鹅?在大家的共同热心参与下,《梅州公安·青少年警讯》一定可以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打造更加和谐深厚的警民关系而描绘浓墨重彩的一笔!(摘自2012年5月25日总第368期《梅州公安》内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