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
吸烟有害健康
不仅危害吸烟者
而且也影响周边的人
可以说有百害而无一益
可有人说,“我吸的不是烟,是寂寞。”
那如果有人在您的“寂寞”里掺杂了伪劣产品、让原本就有害健康的烟草成为危害更大的假烟呢?您还会如此淡定吗?
日前,为严厉打击我省涉烟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和消费权益,整顿和规范我省烟草市场秩序,广东省公安厅决定对50名涉烟犯罪在逃人员进行悬赏抓捕。在这50人当中,有二人为梅州籍。
徐尽发(绰号:细亚),男,汉族,1989年9月9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44142319890909333X
户籍地: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埔河村楼下坝灰窑
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悬赏级别:A级
悬赏金额:10万
立案单位: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公安局
办案民警姓名、电话:
黄警官13428088558
陈警官13825962590
丘金文,男,汉族,1983年5月18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441481198305183338
户籍地: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大坪镇咨洞村蕉林塘
涉嫌生产伪劣产品案
悬赏级别:B级
悬赏金额:5万
立案单位: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公安局
办案民警姓名、电话:
曾警官13543239002
彭警官13826677779
任何公民发现上述在逃人员可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向公安机关举报或提供线索、配合公安机关抓获在逃人员的,将按照悬赏级别给予举报人3万元至10万元人民币奖励。对窝藏包庇在逃人员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广东省公安厅举报邮箱:gatjzjzck@163.com
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753)110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