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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公安局 政府信息公开 平远县公安局荣获“全省优秀公安局”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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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公安局荣获“全省优秀公安局”荣誉称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14-05-21 00: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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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公安厅粤公通字[2014]86号文件,平远县公安局荣获广东省“2012-2013年度全省优秀公安局”荣誉称号。2012-2013年度全省共评选出9个省优秀公安局,也是梅州全市唯一一个入选的单位,同时也是该局历史上首次获得该殊荣。
   
      近年来,平远县公安机关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按照省厅“民意警务”创建工作要求和梅州市局客都民意警务部署,树立围绕民意诉求打造平安品牌理念,以规范执法为主线,以“五大会战”为载体,大力推进平安建设,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为平远创建全省生态文明示范区作出了积极贡献。2008至2012年,该局连续5年被省公安厅评为执法质量优秀单位。2010年、2012年平远县公安局连续两次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平远社会公众安全感和公安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得分连年位居梅州市第一。公安工作得到了上级公安机关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赞誉。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四大机制”并举,打压犯罪,创建全省最具安全感山区县。
   
       一是建立快速反应、整体作战机制,增强破大案打现行实效,去年以来先后快速侦破了李某盛故意杀人案、丘某生故意杀人案、谢某扬强奸案、侯某团伙系列抢劫案等一批影响恶劣的案件,实现了命案侦破率100%;二是建立波浪式、递进式的集中整治机制,有效整治突出治安问题,2012年以来先后扎实开展“粤安”、“断源”、“打击欺行霸市”、“治爆缉枪”、“夏秋整治”、 “雷霆扫毒”、“禁赌”等专项行动,据统计,2012年以来,全县公安机关共破刑事案件450宗,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68名,平远成为全市发案最少的县区;三是建立多维、立体的治安防控机制,有效遏制动态犯罪,2013年,全县未发生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强奸等恶性刑事案件,“两抢”发案22宗,比去年39宗下降了44%;四是建立常态化、动态化管理机制,整个社会有序运行,连续5年来平远县没有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特大交通事故和恶性的治安事件。
   
       二、坚持“四项建设”并进,夯实公安基础建设,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
   
       一是坚持场所优质化建设,推动执法环境大改善,2013年,该局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投入专项资金80万元,新建了总面积420平方米,内设讯问室、询问室、声像监控室、辨认室、候问室等13个功能室,安装了视频监控、录音录像及防护设施的现代化综合办案中心,同时投入40多万无,完善了仁居、东石、大柘的执法办案场所的各项设施,为规范执法提供了保障;二是坚持手段科技化建设,推动攻坚能力大提升。今年,该局投入120多万元,完成了对原二级刑事技术室的升级改造,购置了一大批高精尖技术设备,建立了法医检验专业、痕迹检验专业、声像检验专业、技术管理专业、情报信息资料专业等5个专业工作室,安装了一系列技术软件系统,并通过了一级刑事技术室的验收,为打击犯罪提供了技术支撑;三是坚持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社会面管控大跨越。该局投入50万元,对“110”指挥大厅进行整体改造升级,建成了集会商研判、指挥调度、应急处突为一体的“情指联动”系统,进一步提升了快速预警、快速反应、快速打击、快速服务能力。投入500多万元,对县城原有的138个治安视频进行优化,在重点部位及各乡镇新安装了50个高清治安视频,在206国道、S332、S331、S225省道等出县路口增设了5个治安卡点,进一步完善了治安防控网建设,扩大了监控的覆盖面。
   
       三、坚持“四项规范”同步,严格执法,捍卫法律公平正义尊严。
   
       一是规范执法主体建设,实现执法能力大提升。两年来,该局举办16期执法培训班。在公安部组织的民警执法资格考试中,该局取得了民警通过率达99%的全市最好成绩;二是规范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执法效率大飞跃。全局案件材料录入率100%、案件网上考评率100%、案件执法问题发现整改率100%,“四率”居全市第一;三是规范执法公开化建设,实现执法监督大改进。该局通过开展回访案件当事人,大力推行“阳光警务”,聘请1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为特邀监督员,从政风行风、警风警纪、执法执勤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督;四是规范执法制度化建设,实现执法行为大转变。该局近年来先后制定《重点区域执法工作机制》、《网络执法工作机制》《侦查破案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案件催办制度》等执法制度。今年,又与毗邻的江西寻乌县、福建武平县共同研究制定了省际边区协同执法机制,形成了“信息共享,快速反应,依法处置”的执法办案格局。2012年,平远公安执法质量经省厅考评,取得96.6分的全市最好成绩。2004以来,该县连续10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和冤假错案,多年来没有出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四、坚持“四个狠抓”齐下, 从严治警,创建一流的执法为民警队。
   
        该局严格落实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措施,不断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2012年以来有144名民警立功受奖,涌现出一大批象省先进工作者黄碧玉、梅州“十佳卫士”凌宏军等模范人物,整个队伍呈现出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一是通过狠抓“龙头”建设,强堡垒。该局党委把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作为带好队伍的首要工作,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四风”,近五年班子成员中未出现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情况,去年以来有1名班子成员荣立个人一等功,2名班子成员荣立个人二等功;二是狠抓民警政治思想教育,明方向。该局结合山区队伍建设特点和新时期公安工作的要求,积极探索和改进政治思想教育方式,近五年来,全县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以良好的职业操守,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没有发生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致人伤亡案件,未发生枪支丢失、被盗及造成社会影响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2012年在市公安局组织的党廉建设考核中,平远以100分的成绩名列梅州市第一;三是狠抓队伍业务培训,提能力。该局积极开展 “大学习大培训,提素质树形象”活动,搭建了专家授课、中层业务骨干讲课、技术尖子交流“三个”平台。在各警种各单位实行了“每周一学”、“每季一考”的学习和考核制度,有效提高了民警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四是狠抓励警措施落实,聚警心。在政治上、经济上、生活上关心民警,努力解决民警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不断增强公安民警的职业荣誉感和向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