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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安局2020年度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责任清单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5-27 16:25:5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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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七五”普法收官工作,强化依法防控疫情普法宣传,深入推进我局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省公安厅《2020年度广东省公安机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以下工作责任清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按照党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以做好“七五”普法总结经验和“八五”普法谋划为主线,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各警种部门在普法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促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

二、年度主要任务

(一)明确普法清单,压实普法责任

1.制定普法责任清单。要紧扣“七五”普法收官,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着眼查漏补缺,制定本级公安机关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及普法责任清单,其中普法责任清单需向同级普法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市局各警种部门要在市局普法办的统筹下,指定专人负责并按期完成责任清单罗列的普法任务。(责任单位:政治处法制支队警察公共关系科协助单位:指挥中心、国保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治安管理支队监管支队经侦支队刑警支队网警支队交警支队户政科警官培训学校禁毒支队、扫黑办、反诈中心、行政服务中心、森林分局)

(二)加强内部学法,提升执法水平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机制。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九次会议全会精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以及宪法、法律法规、党章、党内法规以及法治理论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以党委理论中心组、个人自学等形式定期组织学法。(责任单位:政治处,协助单位:法制支队)

3.落实出庭应诉及庭审旁听机制。每年至少组织1次本级公安机关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并视情组织本级公安机关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单位领导干部参与旁听。还可以采取现场旁听庭审、通过法院庭审直播网站观看庭审直播录像相结合的形式,组织民警旁听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或以公安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市局经侦、禁毒支队等具有侦查职权的部门,每年必须挑选1宗本部门侦办或督办的刑事案件,组织本单位民警参加现场庭审旁听。(责任单位:法制支队协助单位:出入境管理支队治安管理支队经侦支队网警支队交警支队、禁毒支队

4.大力推进公安机关执法培训。紧紧围绕“一年打基础,两年抓深化,三年大提升”的目标有序推进全警实战大练兵工作。大力加强警种专业实战课程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公共+”课程,将政治理论、作风纪律、实战技能、智慧警务、执法规范统筹纳入培训课程。充分发挥各警种专业指导作用,着力夯实警种专业训练基层基础,不断提升广大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立足当前疫情防控,全面加强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大力提升公安民警依法处置涉疫情违法犯罪的能力。按照公安部及省厅的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公安机关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工作。按照省、市普法主管部门的部署,组织公安民警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责任单位:政治处官培训学校、法制支队)

(三)面向社会普法,带动全民守法

5.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各警种部门要按照《公安机关以案释法工作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以案释法工作,充实以案释法案例库,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提高社会公众法治意识,提升民警执法能力。今年内要向法制总队报送3个以上案例。(责任单位:法制支队,协助单位:国保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治安管理支队网警支队交警支队户政科禁毒支队)

6.结合职能加强专项普法。根据当地实际,结合公安普法职能,开展具有公安特色、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各警种部门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对外宣传:

突出疫情防控普法。按照省、市普法办有关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疫情防控普法职责,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知法,知晓理解公安机关开展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法律依据,从而懂法守法、依法办事,支持配合公安机关采取的各项防控措施。按照省、市普法办的工作要求,推进防控普法宣传进社区、农村,进医院和防控场所、进企业、进机关,并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在依法防控疫情中精准普法。监管场所、窗口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子显示屏等滚动播放普法宣传视频,加强对被监管人员、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的疫情防控法治氛围。(责任单位:治处、指挥中心、出入境管理支队、治安管理支队、监管支队、经侦支队、刑警支队、法制支队、警察公共关系科、交警支队、反诈中心、行政服务中心、森林分局)

突出宪法学习宣传。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制度化经常化阵地化的意见,推进宪法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按照本级普法主管部门的普法计划,组织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专题宣传活动,积极参与全国第四届“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活动,推动公安机关带头学习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全面展示公安机关宪法普法宣传成效。(责任单位:治处、指挥中心、警察公共关系科)

突出重要时间节点专项普法。围绕扫黑除恶、反恐怖主义、反邪教、打击治理网络电信新型犯罪、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知识产权保护、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出入境管理等重点工作,结合“110”宣传日、“515”打防经济犯罪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22”交通安全日以及食品安全宣传周、网络安全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各警种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注重上下联动,组织指导本警种实施法律法规政策的普法宣传工作,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责任单位:指挥中心、国保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治安管理支队、经侦支队、刑警支队、警察公共关系科、网警支队、交警支队、禁毒支队、扫黑办、反诈中心)

突出新法新规学习宣传。按照省司法厅、省普法办有关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的部署,在公安机关内部组织学习《社区矫正法》,通过听讲座、专题研讨等方式,掌握立法精神、基本原则以及公安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定位及具体职责,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加强派出所普法工作的业务指导,配合社区矫正机构推动《社区矫正法》法律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提高社区矫正的社会知晓度。指导全市监管部门组织被监管人员学习《社区矫正法》,做好监管场所与社区矫正机构之间的衔接配合。广泛宣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及即将修订出台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引导广大群众提升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移风易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责任单位:治安管理支队、监管支队、森林分局)

7.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要加强利用微博、微信、微视频、手机APP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窗口部门要广泛运用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新型普法载体,运用公众服务窗口常态开展法治宣传。可以在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开设普法节目、专栏、频道,刊播公益法治宣传广告。加强对宣传工作的指导,确保公安机关发布的普法宣传信息符合新闻宣传法律规定和纪律要求。同时,进一步强化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等媒体平台的普法宣传力度。(责任单位:警察公共关系科交警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行政服务中心

8.深化法治文化建设。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培育法治创建示范单位,积极参与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优秀作品征集、广东省第二届法治文化节等活动,发动征集、申报、推荐具有公安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公安普法品牌。通过创建法治文化学习园地、组织开展法治知识竞赛、撰写法治调研文章、组织案例点评探讨、开展法治大讲坛等活动,强化内部法治文化建设,通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举办警营开放日、向社会公众推送法治文化微视频、动漫创作等活动强化对外法治文化建设。(责任单位:政治处、指挥中心、法制支队、警察公共关系科)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今年是“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继续将普法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对照“七五”规划部署要求,查找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在前期普法成效的基础上,狠抓措施不松懈,保时保质完成“七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主管领导职责,认真按照本清单的任务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安排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以切实有效的普法工作举措,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

(三)注重方式方法。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阶段,各警种部门在开展普法工作时要特别注重普法的方式方法,不搞大规模的人员集中普法,尽量利用新媒体平台、电视、报刊等媒体介质开展普法工作,待疫情防控结束后, 视情组织开展大型普法活动。在日常工作中,要执法与普法并重,将普法融入执法的各个环节,实现精准普法。

(四)做好总结规划。各警种部门要全面梳理总结“七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为年度依据上级部署开展总结验收,积累素材、资料,提前谋划,精心准备,力求全方位展现当地公安普法特色亮点。同时,各警种部门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研究,围绕“八五”规划,提前做好谋划准备,促进公安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