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提取办理指南
本指南制定依据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梅市公积金委﹝2019﹞03号)。
一、申请条件
(一)在本市或工作地(单位外派至梅州市外工作)无自有产权房;
(二)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个人账户状态为正常且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以上。
二、申请时间
在租赁期内提出申请。
三、提取频次及额度
(一)可按月提取;
(二)按实际支出提取,每月提取额度不超过1080/月(3孩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可上浮20%),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房租总额。
四、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梅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也可直接登录中心网址“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公积金业务”)申请→中心审批(不超过1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前台办理: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前往公积金办事网点(全市通办)申请办理→中心审批(不超过1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适当延长。
五、提取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授权、承诺书(现场填写);
(二)申请人身份证;
(三)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注:工作地租房的需另提供缴存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多子女家庭的需另提供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
六、其他
1.提取业务办理网点
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办事窗口、建行梅州分行、工行梅州分行、农行梅州分行、广发银行梅州分行、客商银行、工行畲江支行、农行公园支行、农行梅州五华华城第一支行。
2.办理业务时间
中心网点: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银行网点: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
3.中心微信公众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