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公转商”贴息贷款?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贴息贷款是指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商业银行合作,利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2.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利息差由谁支付?贴息金额如何计算?贴息如何支付?
答:由谁支付:商业性贷款基准利率高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所产生的利息差由公积金中心承担并委托商业银行按月支付给借款人。
如何计算:月贴息金额=贴息贷款余额×(商业性住房贷款基准年利率-公积金贷款基准年利率)÷12(例如:2016年1月1日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月贴息金额=贴息贷款余额×(4.9%-3.25%)÷12)。(贷款基准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差计算贴息金额。首套房认定标准由承办银行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借款人因购买二套房及以上产生的上浮利息部分不予贴息;超过商业贷款基准利率的部分、因贷款逾期产生的罚息、复利不予以贴息。)
如何支付:公积金贴息贷款遵循“先付后贴”的原则,贴息金额由公积金中心按月支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收到贴息后五个工作日内发放到借款人的贷款还款账户内。
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贴息贷款办理流程与正常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什么不同?
答:申请办理流程不变。
4.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贴息贷款后,其住房贷款属于商业住房贷款吗?
答:职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贴息贷款后,记录为一次公积金贷款,按公积金贷款管理原则进行管理,记入借款人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征信记录。
5.办理“公转商”后,是否可一直享受贷款贴息直至期满?
答: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公积金中心有权终止贴息,并不再实行贴息贷款的置换转回:
(1)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贷款银行提供虚假、无效、失效、非法资料骗取贷款的;
(2)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发生逾期偿还贷款的;
(3)借款人被依法宣告失踪、死亡,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又无人代其履行债务的;
(4)抵押房屋被司法机关依法限制、处置的;
(5)不可抗力因素使抵押房屋损毁灭失的。
6.“公转商”贷款有什么好处?
答:缴存职工办理“公转商”贷款后,可以加快放款进度,缩短排队轮候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