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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公积金中心 通知公告 关于征求《关于调整梅州城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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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调整梅州城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本网   时间:2017-12-14 17:14:0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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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防范资金风险,缩短排队轮候放款时间,使有限的资金惠及更多缴存职工以解决刚需型及改善性住房需求,我中心起草了《关于调整梅州城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缴存职工意见建议,请于2017年12月22日将意见建议反馈我中心办公室邮箱。

邮箱地址:gdmzgjj@163.com。

附:

《关于调整梅州城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13日







附:

关于调整梅州城区住房公积金

贷款额度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缴存职工:

随着我市房地产市场“去库存”步伐的加快,住房公积金呈现出提取额大幅攀升、个贷额显著提升、结余资金持续下降的“二升一降”势头,资金运行压力不断增加,资金流动性紧张问题初显。截止至2017年10月,梅州城区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重)高达88.62% (含“公转商”则高达109 %),根据《广东省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粤建金〔2017〕252号)通知,已经触发了资金预警等级,资金流动性风险凸显。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调研的函》(粤建金函〔2017〕451号)要求“部分城市流动性风险已经初显,应指导有关地区及时调整使用政策”。

为进一步防范资金风险,缩短排队轮候放款时间,使有限的资金惠及更多缴存职工以解决刚需型及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中心研究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调整梅州城区(含市直、梅江区、梅县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单方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限额调整至20万元、双方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限额调整至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