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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网   时间:2019-06-06 10:17:2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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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181115日至201911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巡察。2019311日,市委巡察组向我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切实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

(一)凝聚思想共识,迅速安排部署

311日,我中心召开巡察整改动员会,专题研究落实市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段成同志组织学习市委陈敏书记在听取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我中心党支部巡察情况汇报时的指示精神,集体研究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全文,动员部署整改落实工作。315日,我中心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均对巡察反馈意见结合自身实际谈了存在问题、剖析根源、提出了具体措施,并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

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我中心成立了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抓好中心整改落实工作。中心主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带领分管科室,对照整改方案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

(三)精心制定方案,严格落实措施

市委巡察反馈会召开后,我中心迅速召开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针对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问题,我中心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政治意识有待增强,防范风险意识不足;党的思想建设薄弱;党的组织建设不力;党的作风建设不足;党的纪律建设不够重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等六个方面15个问题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一是将存在问题细化分解为18个具体整改事项;二是制订了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方案和单位整改方案,明确了与之相对应的具体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整改期限;三是建立台账管理和销号落实制度,逐项梳理,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完善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效

我中心认真对照市委第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切实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配套制定32项制度(计划、方案、预案、办法、制度等),进一步抓紧制度笼子,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用制度建设促进工作落实,从源头防范治理。

目前,细化分解的六大方面18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共制订完善各类制度、计划、方案32项。

二、盯住巡察发现的问题,逐项逐条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政治意识有待增强,防范风险意识不足

(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

1.对“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从201711月至201811月,超过85%预警临界点,其中20181月、2月、7月资金净流量均为负值。但未及时对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预判,没有制定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实施预案”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至4月份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已从年初89%回落到85%左右且月资金净流量保持为正数。

整改过程:

一是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会计科、业务科负责人为成员的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预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中心的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工作。根据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实施方案制定的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防范和控制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保障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有序高效运行,进一步规范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建设。

二是制定了《梅州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实施方案》,当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触发风险预警状态时及时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告,并启动相应风险防控措施。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判,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的发生。

三是建立并实行了住房公积金业务资金运行情况月报制度,由会计科负责每月10日前报送《住房公积金业务资金运行情况表》,密切关注资金流量动态,做好数据分析,切实加强对住房公积金业务、资金的监管,防范和控制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四是密切关注我市房地产市场动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资金需求预判。

五是制定非公企业归集扩面计划,细化归集扩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通过多途径多渠道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的重大意义,稳步推进非公企业归集扩面工作,加大资金筹集力度。

2. 对“住房公积金提取存在漏洞,骗提公积金案件多发,2015年至2018年,发生骗提公积金案件17宗,涉及金额2070731.18元,未追回金额602857.41元。特别是201710月住建部发出有关骗提住房公积金案件的情况通报后,仍发生了多宗骗提案件”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基本完成,持续跟进。其中2户骗提职工已被原单位辞退并对其账户进行封存处理,剩余4户已追回5万元,尚未追回部分当事人承诺分批退回。

整改过程:

针对我中心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现个别缴存职工不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下利用虚假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材料提取其个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我中心一直对此类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对骗提的住房公积金进行追缴。

一是成立了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落实预防和打击骗提住房公积金工作并对各科室进行督促指导。

二是制定了追缴被骗提住房公积金工作计划,追缴2015年至2018年期间被骗提尚未追回6笔金额602857.41元的住房公积金。

三是指定专人负责约谈骗提当事人,责令其在规定限期内退回骗提住房公积金。

四是由分管领导带队到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并发送函件要求单位协调配合追缴。

五是经常性开展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宗旨意识和为民服务的能力,有效提升精准鉴别材料的能力。

六是进一步严把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审批关,形成对个别存疑的提取材料先收件、再查验、后审批的工作机制;同时,内部业务稽查小组每月不定期对当月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情况进行核查。

七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渠道多途径进行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属性、骗提行为性质、严重后果等,引导缴存职工合规提取住房公积金。

八是进一步完善《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防止违规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监管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防止违规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发生。

九是我中心新修订的《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将“职工提供虚假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责令限期退回骗提资金;将实施骗提行为的职工(含已遂和未遂)列入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黑名单,五年内不得使用住房公积金(包括提取和贷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处理”纳入规定之内。

(二)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不到位

3.对“20163月,我市下发了有关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文件,但未及时落实文件要求,仍有21个单位1886人的公积金缴存按原文件要求执行,直至20182月才纠正到位” 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发出《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和缴存比例的通知》(梅市公积金〔20183号),要求各地区、各缴存单位把缴存比例调整至12%以内,缴存工资基数不得高于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二是召开全市中心主任会议,要求各分理处高度重视,组织专门人员,认真抓好超标准超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整改落实工作并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三是组织了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培训班,学习了有关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实质,确保严格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四是加强了对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审核把关,受理岗要认真进行材料、相关数据等审核,审核岗应严格复核把关,确保依法依规办理缴存业务。

五是从源头上把关,进一步修改完善提取业务系统,对相关业务设置参数进行强控,改“人控”为“机控”。

(三)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不严

4.对“经抽查梅州市住房公积金市直贷款数据,发现2014年至2016年期间,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的贷款,有4笔贷款的还款期限超过规定控制年龄65周岁,贷款金额合计110万元” 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制定贷款超年限缩短还款期限整改工作计划并组织专人负责整改工作。

二是认真组织业务办理人员学习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文件规范操作。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前台受理、后台审核人员认真做好贷前审核工作,对不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业务一律驳回。

四是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系统,把贷款业务中的核心要素以年限、金额等设置参数进行强控,实现由“人控”变为“机控”。

五是强化贷后管理,组织后台人员不定期对贷款业务进行系统筛查及纸质档案排查,确保贷款业务办理合法合规,确保贷款资金安全。

第二方面问题:党的思想建设薄弱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重大会议精神不深入

5.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全会精神和市委七届全会精神方面停留在表面,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为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了中心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切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重大会议列入“三会一课”必学内容,真正做到“学懂弄通”。

二是加强了中心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及时将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认真传达学习,每次学习领导班子成员必须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提出具体工作措施。例如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我中心四月份新修订的《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将港、澳、台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范围内。

三是制定了非公企业归集扩面计划,深入工业园了解企业运营情况,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的重大意义,稳步推进归集扩面工作。

(二)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6.对“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意识形态工作缺乏深入研究和部署落实,对中层及以下党员干部进行意识形态方面的专题教育专题辅导较少,部分党员干部存在重业务轻意识形态学习现象”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主抓分管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起领导责任,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有部署、有落实。

二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贯穿到中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之中,认真查找贯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带头抓好整改落实。

三是邀请了意识形态方面专家市委宣传部黄立基同志于49日下午三时在三楼会议室召开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辅导,教育引导全市住房公积金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的认识,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传播社会正能量。

(三)主动学习动力不强

7.对“班子成员主动学习动力不强,学习意识缺乏,自主学习少,应付检查多。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的在线学习,没有按要求完成应学的学分。2015年只有一人参加学习,但只学到4.2学分,远未达到40学分的要求; 2016年仍有两人未按要求参加网络在线学习,学分为0分”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按照中央、省、市的学习要求,及时增加专题学习内容,每次学习领导班子成员必须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提出具体工作措施。

二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根据市委宣传部的学习指导意见,结合住房公积金行业实际制定了《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支部2019年度学习计划》。

三是每月统计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在线学习的进度,对各学员的学习进度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开反馈,督促各学员认真按规定要求开展学习。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学习、建设学习大国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党员干部通过“学习强国APP”学习理论知识、提升政治素养,督促各学员认真按规定要求开展学习。

第三方面问题:党的组织建设不力

(一)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8.对“领导班子分工中未落实专人分管党建工作,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党建工作走过场、敷衍应付,没有充分履行党要管党的职责”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重新调整了领导班子分工,明确了班子成员工作职责,建立了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负起抓党建“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二是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抓党建“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要既抓业务、又抓党建,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检查。

三是制定了《中共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支部2019年党建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贯彻落实。

(二)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

9.对“党支部在20177月换届选举时,没有按要求规范进行。一是没有在投票前推选出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来统计票数和监督投票情况;二是没有落实回避制度,让候选人直接参与处理选举的各项工作,同时把其中一名候选人定为公示选举情况、让党员反映不同意见的联系人”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组织了中心党员干部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选举制度、条例的学习,切实规范选举程序。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组织工作制度。

(三)聘用工作人员不规范

10.对“没有详细研究、讨论聘用工作人员的条件、聘用程序、合同签订、聘用考核等有关事项,没有指定聘用办法”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制定了《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同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合同人员聘用工作,保障中心和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是制定了《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聘用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加强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方面问题:党的作风建设不足

(一)担当作为精神不够,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11.对“以文件贯彻文件,未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在2015-2018年落实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贷款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等政策时,简单将文件通知下发给各县(市、区),没有对文件政策进行培训学习,导致文件精神执行不统一、不到位,引发缴存职工意见”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42021日组织了全市住房公积金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班,学习《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规定》,加大对政策文件解读和培训力度,切实做到市、县机构政策同步贯彻落实。

二是由领导班子带队到各县(市、区)分理处检查指导业务工作,加强对各县(市、区)分理处的业务指导,规范住房公积金日常业务管理

三是建立了全市住房积金业务工作微信交流群,及时沟通交流业务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落实解决,为推动干部职工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相互学习分享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是开通了全市住房公积金网络“内网通”在线沟通工作渠道,快速有效地解决工作上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12. 对“对规范批阅文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随便处理文件。有些文件没有拟办意见,直接给人传阅;有些文件没有标注贯彻落实的情况,存在文件处理不规范现象”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我中心于3月份完善了《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文办理呈报表》,规范阅文程序,更好地发挥文件指导实际工作功能,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二是对重要文件的批示落实情况制定了办文情况反馈表,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二)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群众投诉时有发生

13.对“201711月,办事群众满意度手机短信测评情况显示,有的办事群众对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表示‘不满意’”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充分利用班前晨会进行礼仪教育,注重服务细节,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对存在问题的地方及时督促整改。

二是每月对工作人员进行量化考核评分并评出“服务之星”,发挥榜样的力量,在工作人员之间形成赶学帮超、人人争当“服务之星”的良好氛围,为缴存职工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是设立党员示范岗,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四是制定了《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规范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14.对“20181月,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情况显示,有办事群众投诉工作人员提早下班”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充分利用班前晨会进行培养窗口服务工作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在工作过程中全力为办事群众提供全程优质贴心的服务。

二是进一步完善窗口部门管理,建立了窗口人员值日制度,要求值日人员提前10分钟到岗,必要时提供延时服务,即对临近下班到中心办理业务的缴存职工,窗口工作人员仍以专业、热情的态度为客户服务,并及时通知其他相关的业务窗口,直到业务全部完成。

三是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加强日常考勤工作,采取不定时抽查的方式进行考核。

第五方面问题:党的纪律建设不够重视

(一)纪教月活动开展不扎实

15.对“没有指定纪教月活动工作方案;没有通过专题报告会、支部学习等方式,对干部职工进行法纪教育,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纪律法律意识,做到法纪入脑入心;没有发挥警示教育的治本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我中心高度重视纪教月活动,在新年度纪教月活动中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严把纪教月质量关。在参加市政府办公室统一组织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基础上,根据市府办的学习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本单位纪教月活动方案,并做再动员部署,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切实按照活动方案开展真学真做的纪律教育学习活动,确保纪律教育取得实效。

二是积极开展纪教月专题学习,在专题学习中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地位、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理想信念,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引导党员干部以典型案例为镜鉴,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二)对制度建设重视不够

16.对“缺少班子议事制度、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制度、意识形态管理制度等有关管理制度”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重新梳理完善了现有规章制度并装订成册。

二是补充制定缺失的规章制度,如补充制定《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班子议事制度》、《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意识形态管理考核制度》、《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算机使用维护与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等15项有关管理制度。

三是对相关管理制度注重抓好贯彻落实,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三)谈话提醒工作流于形式

17.对“领导班子对谈话提醒工作认识模糊,不能正确区分谈话类别,对未出现苗头性、倾向性措施的一般性谈话,均使用红脸出汗谈话方式,谈话方式混乱,存在为应付工作而开展谈话的现象”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完善了《关于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按照抓早抓小的要求,对单位内出现的一些倾向性和苗头性以及干部职工反映的集中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把抓早抓小、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谈话提醒时认真按照不同的谈话方式进行,在谈话时严肃认真对待,切实抓好谈话提醒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至20195月我中心抓早抓小谈话提醒工作已按要求实施,中心领导干部共开展谈话18人次。

三是对倾向性和苗头性谈话提醒后的问题进行回查,确保谈话效果取到实效。

第六方面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

18.对“在班子分工中未落实专人分管党廉工作,领导班子没有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没有把全面解决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根本,班子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重新调整了领导班子分工,明确了班子成员工作职责,建立了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切实负起抓党风廉政“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二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2019年工作计划》, 进一步明确责任意识。

三是中心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四是层层签订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书,把廉政风险任务分解落实到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形成人人有责任、人人有任务、人人都要抓的工作格局,实现廉政建设与日常工作的同部署、同落实。

五是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班子成员通过定期督促检查等方式,督促各科室围绕责任抓落实,把具体任务抓到位,把廉政工作抓在手上,形成上级促、相关科室主动抓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坚持标本兼治,深化巡察整改,努力开创住房公积金工作新局面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我中心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应该清醒认识到,目前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还有不少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的要求,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一)持续深化整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对已完成整改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于巡察整改的问题,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把问题当作一面镜子,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根源,扩大问题查找范围,全面排查类似问题,找准病灶,对症下药,切实从体制机制等根源上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坚决杜绝避重就轻、点到为止的现象,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三)强化整改成效,确保取得实效。坚持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更好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巡察整改与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巡察整改与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向前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283821;邮政信箱:梅州市江南丽都西路22;邮政编码:514071;电子邮箱:gdmzgjj@163.com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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