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公积金中心 政策文件 关于推行住房公积金退休提取免申即享“无感办”的通知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机构 > 市公积金中心 > 政策文件
关于推行住房公积金退休提取免申即享“无感办”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3-13 08:55:42   浏览:-
字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深化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两个100%”和“极简办”改革,扎实推进“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活动走深走实,市公积金中心积极探索政务服务新模式,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推行退休提取免申即享“无感办”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方式

  退休提取免申即享“无感办”是指法定退休职工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无需申请,市公积金中心将退休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含利息)自动划转至社保卡金融账户。

  二、办理条件

  (一)缴存单位于2024年3月1日后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且封存原因为“法定退休”的缴存职工;

  (二)个人公积金账户未冻结且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三)缴存职工的社保卡金融账户已激活。

  三、有关事项

  (一)缴存单位经办人在做好退休职工账户封存手续后,应及时告知退休职工免申即享“无感办”服务相关事宜。

  (二)市公积金中心发送资金后,将推出短信通知退休职工。

  (三)退休职工在账户封存后3个工作日内可不选择“无感办”,可在粤省事、“梅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等渠道“指尖办、网上办”,或者到全市住房公积金任一业务网点办理。选择“无感办”的职工请及时查看社保卡金融账户情况。

  缴存职工如有疑问,可在“梅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的“便民服务—互动交流”栏目在线提问或通过“便民工具—电话热线”联系,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