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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供销社 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梅州市供销合作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梅州市供销合作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9-08-15 08:31:5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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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提高政府效能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我社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梅州市供销合作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和要求,将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社会监督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将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推进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注重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循序渐进,不断提升社机关干部的诚信履职意识。

  (一)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将依法行政作为社机关干部履职的根本准则,深入落实依法治市部署,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二)阳光行政,政务公开。坚持阳光行政,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勤政高效,为民服务。加快转变职能,创新政务服务模式,优化行政流程,提高行政效率,继续清理、削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推行网上服务、并联服务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等措施进一步畅通办事渠道,为群众提供便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公平正义,守信践诺。将公平正义作为政务诚信的基本准则,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各领域贯彻公平正义原则,推动机关干部诚实守信、清正廉洁、恪尽职守、敢于担当,切实提高政府诚信施政、诚信作为和诚信执法水平。

  (五)突出重点,失信惩戒。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机制和追责问责制度,将机关干部的政务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加大惩处和曝光力度,追究责任,惩戒到人。对严重失信行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对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务失信易发多发领域进行重点治理。对严重危害群众利益、有失公平公正、交易违约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二、重点任务

  (一)探索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完善政务失信投诉举报机制,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对政务失信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加强与互联网公司、大数据公司、信用服务机构等合作,探索开展区域政务诚信大数据监测预警和评价评级。

  (二)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加强机关干部诚信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活动,将信用建设纳入干部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加强公务员信用知识学习,提升公务员诚信意识。

  (三)建立完善机关干部诚信档案。将机关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等相关信用信息,依法依规纳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并将有关记录归集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与全国、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互联互通。将机关干部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奖惩和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社政务诚信建设,决定成立梅州市供销合作社政务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丘孝东(市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张协斌(市供销社党组成员、副主任)

  黄华生(市供销社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  员:谢益军(市供销社办公室主任)

  曹焕清(市供销社人事教育科科长)

  蔡国建(市供销社合作指导科科长)

  缪运明(市供销社财务审计科科长)

  罗志伟(市供销社综合业务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华生同志兼任,负责政务诚信建设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