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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供销社 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全市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市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9-30 09: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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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关于实施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的战略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广东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根据省供销社《关于印发全省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供合〔2020〕30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改革强社、服务立社、夯基建社、以企兴社、从严治社,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创新体制机制、推进联合合作,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切实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到2022年,全市供销合作社基层基础全面夯实,基层社数量质量和社有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为农服务实力明显提升,双线运行机制更加健全,成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成为党和政府“三农”工作的国家队。

  ——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全市系统基层社发展质量、数量、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新建基层社24个,新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70个,新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5个,新建农村综合服务社119个。

  ——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农业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面积新增10万亩以上,新建庄稼医院25个,新建连锁经营网点350个。

  ——市场运作更有效。市、县联合社“三会”制度健康运行,治理结构得到优化,初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全面从严治社制度体系,基本建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社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明显提升,培育打造一批农业龙头企业。

  二、聚焦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夯实为农服务组织基础

  (一)改造升级基层社。要按照省社《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社改造建设的意见》(粤供合〔2018〕7号)要求,大力推进基层社升级改造,采取县级联社投资、财政扶持、社企共建、村社共建等多种方式,改造升级薄弱基层社9个。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恢复、升级、改造无资产、无业务、无人员的“三无”基层社,亮出供销合作社招牌,重建综合经营设施,筑牢为农服务阵地。

  (二)大力创建标杆基层社。按照“农民社员主体、自主经营实体、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和经济实力强、服务能力强”的要求,创建3个标杆基层社,示范引导基层社提质增效。

  (三)着力推动村社共建试点。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大局,创新基层社发展方式,发挥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优势和村“两委”组织优势,积极推进村社共建。2020年选取丰顺县供销社进行试点,2021年逐步铺开村级基层社建设。用3年时间,全市新建村级基层社24个,密切与农民组织和利益联结,实现村级党组织强基、村集体经济壮大、农民收入增加和供销合作社发展的多赢。

  (四)积极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每年领办、创办和培育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引导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和服务带动能力,带动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助农服务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的辐射作用,引领带动农民合作社,提升为农服务能力,每个县域助农服务平台要带动新办1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每个镇村助农服务中心要带动新办1个以上农民合作社。选取蕉岭县供销社全面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着力提高农民合作社发展整体水平。

  (五)着力提高农村综合服务社为农服务能力水平。按照《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和《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积极打造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带动农村综合服务社改造升级硬件设施,扩大经营业务范围,统一品牌标识,统一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积极融入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发展新型服务业态,推进经营服务网点向城乡社区延伸,筑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前沿阵地。

  (六)进一步加大开放办社力度。通过组织开放、产权开放、经营开放、服务开放等形式,加大联合合作,整合系统内外资源、扩大群众基础、拓展服务功能,壮大自身实力。要推进基层供销社开放办社,广泛吸纳小农户、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基层供销社,通过开放办社体制机制的创新,提高入社社员在办社治社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把基层供销社打造成为开放、民主、共赢的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鼓励致富能力强、发展带动能力强的农村能人、村“两委”干部担任或者兼任基层供销社负责人,充实加强基层供销社人才队伍。要推进开放办企业,通过产权联合、项目合作、资产对接、业务整合等方式,吸纳拥有为农服务理念、承认供销合作社章程、接受供销合作社管理的具有影响力和良好成长性的社会企业进入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

  三、聚焦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全面推进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壮大提升为农服务实力

  (一)积极发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发挥流通优势,与农民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加强资源整合、深化业务协同,共同打造为农服务综合平台。推动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通过领办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整合成员农民合作社、金融机构等服务资源,为成员合作社及农民社员提供综合服务。在有条件的地方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构建由供销合作社牵头、农民合作社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综合合作新机制,汇聚各方服务资源,创新农业生产组织和服务方式,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小农户提供综合服务。每年选取一个县探索建设“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

  (二)推进新型乡村助农服务示范体系提质增效。依托社有龙头企业,联合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伸发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农资农技、冷链物流配送、农村电商、产地收集加工、产业链金融等专业化服务,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助农服务平台(中心)的功能,重点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充分利用农村综合服务社、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的设施,新建改造一批设施功能全、信息化水平高的服务站点。2020年全面建成11个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和 104个镇村助农服务中心;到2022年,基本建立起覆盖全程、形式多样、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助农服务示范体系,成为我省新型乡村助农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力量。

  (三)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整县推进试点。坚持经营性与公益性、专业性与综合性相结合和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和经营网络优势,计划选取1个县级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整县推进试点”, 每县选取1-2种当地特色优质农产品,探索适合小农户生产特点的社会化服务,密切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在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独特作用。

  (四)着力培育供销合作社服务品牌。加强“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宣传推广和使用管理,加大普及力度,防范非法冒用,提高供销合作社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公信力。引导社有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开展有机、绿色、无公害等产品质量认证与管理,规范产品和服务商标注册,做好品牌运营和维护。深入实施“绿色农资”行动,开展农药化肥减量行动,提升绿色农资产品供应比例,筑牢“绿色供销”农资服务品牌。做优做强梅州柚、嘉应茶、平远橙、客都米等优势传统产业。围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对接全国“扶贫832”平台及广东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承接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优质货源组织、分拣加工、质量检测、销售配送等业务,打响“责任供销”服务品牌。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在乡村生态振兴中创建“美丽供销”环保服务品牌。

  四、聚焦市场运作更有效,进一步构建双线运行机制,提升供销合作社发展质量

  (一)切实完善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市、县供销社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重要作用,以党建促社建,推进全面从严治社。市、县供销社要按要求完成今年建立完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建设任务,优化治理结构和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强化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为基层供销社服务的工作导向,建立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工作的考核机制和成员社对联合社工作的评价机制,确保全系统目标同向、工作同步。加强统筹协调,发挥组织体系和生产流通优势,构建上下联动的应急响应机制,形成整体合力,承担社会责任。强化联合社层级间联系,履行好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职责。发挥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职责作用,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投融资、全面预算、财务监督、风险防控等制度,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规范运行各级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统筹用于基层社建设和为农服务。

  (二)进一步打造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理顺社企关系,实行社企分开,保障供销合作社的出资人权益和社有企业的法人财产权与经营自主权。推进社有企业联合合作在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整合上取得实质性进展,促进各类要素资源向为农服务优势领域和骨干企业集中。加快社有企业业态创新,开展项目共建,加大信息互联,增强应对市场的灵敏性和抗风险能力。推进省社龙头企业与市县联合社社有企业、基层供销社的股权联结和业务对接,在农产品销售、农资农技、农业社会化服务、冷链物流、电子商务等行业实现资金与项目的合作。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经营监督机制,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压缩管理层级,提高管理效率。

  (三)积极推进涉农协同服务机制建设。各级联合社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积极承担相关服务职责或政府购买服务,努力成为党和政府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加强与其他涉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联合合作,依托自身服务网络整合各类服务资源,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着力推进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对接,组织带动小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努力使小农户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城市供销合作社要发挥区位优势,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经营网点建设,打通农产品从生产基地到市民餐桌的“最后一公里”,实现城乡供销合作社优势互补,推进城乡一体化和融合发展。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要从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大局的高度,重视抓好培育壮大工程的组织实施。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建立市、县社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下级社和基层供销社制度,做到精准指导、精准服务、精准支持。市社要落实本地区工程实施的领导责任,加强整体谋划,层层压实责任,统筹推进组织、经营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资源整合;县社要落实培育壮大基层组织体系第一责任,用好基层供销社“一社一卡”信息化管理平台,与基层供销社共建项目、共享网络、共谋发展。

  (二)分步推进实施2020年7月底前,市社制定本地区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方案,细化本级和所辖各县级供销合作社承担的三年任务目标,明确时序进度,推动培育壮大工程及时启动、全面展开。今年开始,每半年市社将组织各县社开展一次自查评估,对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及时整改,对有关工作经验进行梳理总结和推广。2021年下半年,市社将通过交流检查等方式总结各县经验做法,推动培育壮大工程深入实施。2022年年底前,市社对各地培育壮大工程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宣传先进典型,推广成熟经验做法。

  (三)加大政策支持。市、县社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将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或者其中一些专项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深化农业农村改革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市、县社建立合作发展基金,提取社有资本收益,争取财政资金扶持,寻求社会支持,统筹用于基层供销社建设和为农服务。加强与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沟通协作,积极争取政府职能部门和金融机构对供销合作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项目、资金和信贷支持,承接面向农村的公共服务。

  (四)加强人才支撑。推动县社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供销社开展定点帮扶,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创造条件鼓励村“两委”负责人依照法定程序担任基层供销社主任,加强对基层供销社负责人培训,吸纳有志投身供销合作事业的农业职业经理人、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农技推广人员、农产品经纪人、大中专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进入基层组织工作。在实施培育壮大工程中,及时发现、培养和使用人才。

  (五)强化督导宣传。各县级社要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每季度结束后的一周内向市社报告上季度培育壮大工程进展情况。市社将对县级社开展专项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总结各地典型经验和做法,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和推广,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