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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供销社 部门文件 中共梅州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梅州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3-07 17:51:5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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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3月中旬至2023年6月中旬,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社党组开展了巡察。8月2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我社党组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切实抓紧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迅速部署整改任务。在巡察情况反馈会后,我社党组高度重视,8月29日下午,我社召开机关全体干部的巡察整改动员大会,要求全系统要上下同心、拧成一根绳,严肃认真对待巡察整改工作,全面动员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刘水同志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一是深化认识,精心组织。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分别于9月1日、9月25日、10月11日、10月20日、11月1日、11月17日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反复研究部署和讨论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亲自主持部署,研究巡察整改措施,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求市供销社全体干部职工以巡察反馈意见为契机,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紧扭住党建工作的“牛鼻子”,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担当。三是从严从实,聚焦整改,严明纪律,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扎实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为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社党组专门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刘水同志任组长,潘雄、黄华生、郑苑红、廖松辉、张协斌等同志任副组长,监事会副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华生同志兼任,各科室骨干力量为成员,具体负责起草整改方案、督促整改措施落实、收集撰写相关报告等工作,层层分解责任,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人责任,将全系统上下统一起来落实整改,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

  (三)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措施。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社党组认真反思、统一思想、深入分析、严谨推敲,从全市供销社工作实际出发,制定了《中共梅州市供销合作社党组落实八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认真研究巡察反馈四个方面30个整改问题,提出87项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整改期限及整改工作的整体要求,实行到账销号,确保整改到位。

  (四)认真对照检查,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市委巡察工作要求,社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制订《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组织了专题研讨学习《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有关制度规定,认真进行了谈心谈话。9月26日,社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通过系列学习发现的问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对照党章党规找出的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谈心谈话指出的问题等进行系统梳理,共提出了46条相互批评意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红脸出汗、充满辣味,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更加明确了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五)健全完善制度,落实督促监督整改。在整个巡察整改落实的过程中,我社注重标本兼治,牢牢把握整改的重点问题、重点方向和关键环节,以整改落实工作为契机,共健全完善《梅州市供销合作社信访工作制度》等9项规章制度、《梅州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恢复改造镇级基层供销社工作方案》等10项方案、《梅州市供销合作社年度教育培训计划》1项工作计划共15项整改相关文件,进一步扎牢制度的“笼子”,强化了刚性约束,将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固化下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二、坚持对账销号,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学用转化不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一)班子政治引领意识不够强,为农服务宗旨树得不够牢

  1.对“凝聚力战斗力弱化,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积极加强与各县(市、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建设单位的沟通协调,9月-11月,市社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共到各冷链项目建设现场调研、督办13次,协助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每月上报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蕉岭天骄、大埔天昭、丰顺天舜冷链项目已完工;督促加快广东供销(梅县)产销冷链集配中心项目建设进度,已完成投资8643万元。目前落成的5个冷链项目冷库库容量9万吨,待库容3万吨的广东供销(梅县)产销冷链集配中心项目2024年下半年建成后,6个冷链项目冷库库容量达到12万吨。

  二是结合省供销社关于实施“百千万工程”的工作部署,于2023年11月14日重新制定《关于聚焦实施“百千万工程”加快推动全市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到2025年,将目标任务确定为联农带农销售农产品120亿元以上、服务带动农村消费品零售额达到17亿元以上。

  三是10月10日、17日、31日及11月1日市社主要领导带队到大柘、黄金、华阳、雁洋4个农产品综合服务站督促指导项目建设,要求及时提交拨款申请材料,向财政部门申请审核495.87万元。

  2.改革创新意识不够强,管理体系建设不完善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按照《梅州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恢复改造镇级基层供销社工作方案》的要求,指导梅县区、兴宁、平远、蕉岭、丰顺供销社制订恢复改造镇级基层社计划,分步组织实施。至目前,全市供销社系统已恢复改造镇级基层社9个(蕉岭县供销社恢复改造3个:蕉城镇供销社、三圳镇供销社、蓝坊镇供销社;梅县区供销社恢复改造1个:雁洋镇供销社;平远县供销社恢复改造2个:上举镇供销社、东石镇供销社;兴宁市供销社恢复改造1个:合水镇供销社;丰顺县供销社恢复改造2个:潭江镇供销社、砂田镇供销社)。

  二是到兴宁市、梅江区供销社指导“三会”制度建设,指导兴宁供销社于2023年6月28-29日、梅江区供销社于2023年9月30-31日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目前,全市全面完成“三会”制度建设任务。

  三是按照市供销社“三定”方案中财审科的资产管理职责,对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2023年10月24日制定《梅州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10月11日修订了《梅州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议事协调制度》,已完善社有资产信息台账。

  (二)社有企业经营不善,保值增值内容乏力

  3.服务体系建设不完善,为农服务能力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2023年9月13日市社主要领导到梅州天禾农资和农服公司,指导企业积极承接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根据省供销通报,目前全省供销系统在省内培育发展“供销农场”398个,其中梅州市71个(排名第三),截至目前,全市系统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产品产销对接服务联结农户22329户。

  二是于2023年8月1日制订《以党建赋能推动梅州直供配送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成立了省农产品公司和市县供销社共同成立工作专班和临时党支部,加强党建引领,指导全市8个县域农产品直供配送子平台与省供销农产品公司供应链资源建立业务对接,提升各子平台服务质量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截至目前,全市直供配送网络共承接319家学校企事业单位饭堂配送业务,服务6.58万人。

  三是于2023年10月19日印发了《关于开展镇村作物技术服务中心(庄稼医院)网点服务能力摸底和培育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供销社对基层庄稼医院网点服务能力和配备农药经营资质技术人员情况进行清理排查,引导没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没有农药经营资格证书的基层庄稼医院技术人员,通过参加专业教育培训机构56学时以上的培训考试等获得相关资质;各县(市、区)供销社组织人员对镇村作物技术服务中心(庄稼医院)网点服务能力进行摸底排查,对确实无法配备农药经营资格认证的农技人员(庄稼医生)和不具备生产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的网点予以摘牌,并重新培育符合相关条件和资质的作物技术服务中心(庄稼医院)

  4.历史债务沉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在2020年对历史债务情况清理基础上进行进一步清理, 因债务是1996年前产生,供销集团和下属公司已于2010年之前关闭,目前,其他债务不存在还款风险。

  二是9月份,我社与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梅州市市政建设公司)欠款问题与该公司其及其主管部门市国资委进行了沟通,采纳广东汉诚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欠款问题进行了回复。

  三是加强对4家直属企业投资和经营风险管理,防止产生新的债务风险,确保社有资产安全。

  5.企业经营不善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2023年7月10日市社主要领导到直属企业调研,对各直属企业投资参股行为开展指导,要求出任的“董、监、高”人员认真履职。

  二是指导梅州市供销贸易中心对梅州裕民农产有限公司出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维护股东权益。2023年11月15日组织梅州市供销贸易中心、梅州裕民农产有限公司、梅州供销嘉合农产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到梅县区供销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了解企业运营情况。

  三是指导各县(市、区)参照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对省、市、县社属企业出资共建企业的业务指导和运营监管,提升运行能力。2023年9月14日,召集各县(市、区)供销社和直供配送企业相关负责人,开梅州区域供销农产品直供配送子平台培训学习暨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

  6.社有资本投资增值能力弱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严格按照《梅州市供销合作社重大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加强项目投资论证,完善投资程序。

  二是加强与省社企业、社会合伙人股东的沟通,要求市社企业派出的董事、监事认真履行职责。2023年8月1日制订《以党建赋能推动梅州直供配送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成立了省农产品公司和市县供销社共同成立工作专班和临时支部;11月9日-10日市社主要领导到省农产品公司商议全市放心农产品直供配送业务发展布局。

  (三)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责任制落实有差距。

  7.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梅州市供销社已于2023年3月28日印发了关于修订《梅州市供销合作社意识形态线上线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及时调整。

  二是2023年12月4日市社印发了《关于调整梅州市供销合作社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及时调整。

  8.制度建设不够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于2023年9月25日制定了《中共梅州市供销合作社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通报制度》,完善意识形态管理机制。  

  二是开展意识形态辅导培训学习,于2023年9月22日举办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辅导学习培训班,由分管领导作专题辅导,对市供销社机关干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和职工进行专题培训,加强了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明确方向。

  三是坚持落实意识形态风险排查机制和风险隐患清单台账管理,督查各科室开展第一、二、三季度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并建立每季度风险排查台账。

  9.宣传阵地建设不够重视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工作,每半年对所有宣传栏进行全面排查。

  二是2023年9月22日更新制作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宣传栏。

  第二方面问题:管社治企宽松软,管理和廉洁风险凸显。

  (一)作风不够扎实,制度执行不严格

  10.财务报销制度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2023年10月20日党组会议审议同意制定《梅州市供销合作社财务报账制度》,规范了财务报账流程。

  二是2023年11月3日组织了全市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及统计财务人员的知识培训,提高了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是11月6日组织市社财务审计科人员对直属企业供销贸易中心和梅州嘉合资产公司财务人员开展了财务工作指导。

  11.市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在嘉合公司会计账中以其他应付款科目列支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指导梅州嘉合资产公司规范合作发展基金账务,嘉合资产公司从2023年9月起设立专门账套核算市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

  二是2023年11月3日组织4家直属企业财务人员、各县供销社财务人员参加全市财务人员知识培训班,学习《梅州市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提高财务管理能力。

  12.信访管理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2023年11月13日组织办公室人员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等制度。

  二是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信访件档案的信访登记台账, 2023年10月24日制订《梅州市供销合作社信访工作制度》。

  三是严格执行《中共梅州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抓好各项制度落实。

  13.密件管理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2023年10月24日制定《梅州市供销合作社密级文件借阅管理规定》。

  二是2023年11月13日组织市社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保密工作培训,增强了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

  三是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建立密件管理台账,加强政府会议纪要等涉密文件归档管理。

  14.物业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11月15日指导直属企业对物业租赁合同管理全面清理,共清理了36份租赁合同。

  二是对不规范的江边路日杂公司仓库、门前空地、土产公司移民房3份合同重新签订,杜绝以后在原合同上直接续订现象。

  三是对物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

  15.未按规定收缴工会会员费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2023年10月30日,组织机关工会委员学习《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关于严格要求规范收取工会会费的通知》等规定。

  二是已按照规定标准收取工会会员费,对2020年未按规定少收缴的工会会员费2088元已全部收缴并入账。

  三是2023年11月6日印发《梅州市供销合作社机关工会工作制度》,依法依规用好工会经费。

  (二)财政资金项目建设监管缺失,经管人员履职不到位。

  16.对市级助农服务综合平台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按照《梅州市供销合作社重大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加强财政资金项目建设监督,依法依规用好财政资金。

  二是市社领导带队会同相关科室人员分别于2023年5月18日、7月18日、8月2日、10月8日对“‘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试点专项资金项目”:五华县华阳镇、平远县大柘镇、丰顺县黄金镇、梅县区雁洋镇供销社农产品综合服务站建设进行监督指导,督促完成项目资金的绩效目标。

  三是市社主要负责人分别于2023年8月4日、9月20日、10月10日、10月12日对相关责任人和现任相关科室负责人开展谈话,要求深刻吸取教训,加强财政资金项目建设监督,指导实施主体按时完成项目资金的绩效目标任务。

  (三)社有企业治理乏力、监管不到位

  17.重大投资决策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于11月22日专门邀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市社全体人员和直属企业人员开展《民法典》《公司法》、供销社资产管理、对外投资等方面知识培训,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知识。

  二是严格执行《梅州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工作规则》《梅州市供销合作社“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梅州市供销合作社重大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在以后重大投资项目时开展前期调研论证,并经理事会主任会议、市社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18.对投资项目失管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2023年11月22日邀请市社法律顾问郑茂宏律师到市社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对《公司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培训,增强直属企业派出的董事、监事履职能力。

  二是加强直属企业投资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梅州市供销合作社重大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提高社有资本投资保值增值能力。

  三是要求直属企业派出的董事、监事定期收集各参股企业的经营情况,并向市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每年至少1次向市社理事会和党组报告。

  19.企业法人治理不健全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指导各直属企业梳理派出到参股企业的“董、监、高”任职情况,针对参股企业的行业、经营性质(直供配送、农资农服、冷链物流、农产品经营),2023年11月22日市社对直属企业派出到参股企业的董事、监事进行了调整,同时增加2名直属企业职工到出资企业担任董事、监事,加强对出资企业的监管。

  二是要求派出的董事、监事全力维护市社出资企业的合法利益,每年至少1次向市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汇报履行职责的情况,及时报告监管企业的经营情况。

  第三方面问题: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

  (一)党建基础工作有弱项,制度执行不严格

  20.未按规定收缴党费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梅州市嘉合贸易中心党支部按标准计算党员2020年至2022年党费,2023年9月13日嘉合贸易中心党支部补缴企业党员党费1584元,实缴1607元,1位党员自愿多交党费23元,已入市社直属机关党费账户。

  二是开展提醒谈话,由直属机关党委书记于2023年9月18日对嘉合贸易中心党支部书记开展谈心谈话,要求提高党建管理水平,严格按标准收缴党费。

  21.存在违规领取困难党员慰问金的现象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2023年 10月16日企业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活动》的通知,提高党建工作能力。

  二是落实严禁违规发放慰问金的红线意识,对3位不符合慰问条件的企业党员领取的慰问金如数缴回,已入市社直属机关党费账户。

  三是直属机关党委书记于2023年9月18日对嘉合贸易中心党支部书记开展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执行慰问制度。

  (二)选人用人工作不够扎实

  22.民主推荐程序不够全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人教科2023年9月4日组织科室人员《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等组工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知识。

  二是严格执行选拔任用程序、干部选拔任用纪律,组织人事科室把好程序关,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

  三是2023年9月23日市社领导刘水同志对人教科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严格按标准程序开展选拔任用工作。

  23.人员使用文书材料不严谨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9月4日组织人教科人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规定,安排专人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提高选人用人工作业务水平。

  二是于2023年9月24日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对人教科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人教科负责人于2023年9月13日对科室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三是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对2020年以来任命提拔、晋升人员的纪实文书材料已进行全面排查,整理完善归档。

  24.公示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人教科组织科室人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等选人用人规定,进一步提高组工工作水平。

  二是开展谈心谈话,于2023年9月24日市社主要领导对人教科科长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人教科室工作人员掌握提拔任用人员公示时间的准确计算,

  三是对2020年以来任命提拔、晋升人员的纪实文书材料已进行全面排查,整理完善归档。

  25.激励先进的导向不够分明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严格按《广东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梅州市供销合作社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党管干部、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原则,严格开展干部平时考核。

  二是完善平时考核评定程序,由个人提交《工作纪实表》、分管领导提出建议、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确定考核等次,突出干事创业的导向。

  三是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加强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三)教育培训工作不够重视

  26.未制订教育培训计划,培训内容不够全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和上级要求及各科室业务需要,于2023年9月1日制定《梅州市供销社2023年教育培训计划》,于2023年7月到11月开展供销社业务知识培训、意识形态和党建等培训,到11月25日止,市供销社已组织11场培训。

  二是组织全市基层社主任、供销系统干部职工参与全国总社、省社举办业务培训班,于2023年8月15-19日组织1名县级社主任参加“全国总社第三期县级社和基层社主任培训示范班”,组织16名县级社主任和基层社主任参加“全省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专题研讨班、全省供销合作社基层社主任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参加全国总社、省社培训共3场。

  三是组织市供销社干部职工参加省委党校举办培训班2人次,市委组织部举办培训班14次共19人次。

  27.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专业人才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于2023年10月11日制订《梅州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优秀人才培养引进工作。

  二是根据数字供销建设工作需要,拟从市直单位选调1名信息化专业人才充实到干部队伍,已按转调任程序于9月份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三是按公开招聘形式于2023年11月招录2名直属企业人员,增加了农业技术、经济管理和网络数据管理专业人才,改善了直属企业人才结构。

  28.干部职工日常教育引导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加强市供销社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严格干部考勤、工作、参加会议管理,不定期开展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平时考核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转变工作作风,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是按照省社和市供销社“三定”方案职责,2023年10月20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将党组班子进行分工调整,重新明确科室职责,防止出现投机取巧、互相推诿扯皮现象。

  三是加强平时做好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开展抓早抓小谈话工作,共谈心谈话42人次。

  第四方面问题:巡察审计整改认识不足,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一)谈话提醒工作不规范

  29.“2020年巡察指出抓小抓早谈话提醒工作不规范问题后,社党组未能举一反三,近三年来抓早抓小谈话提醒缺乏实效性、针对性,分管领导与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开展的谈话提醒,均为集体谈话,未结合市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际、人员岗位职责开展,科室负责人对科室人员的谈话提醒均未做谈话记录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落实《梅州市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制度》,认真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市社主要领导与党组领导谈心谈话3次,分管领导与各科长、各科长与科室人员35人次。

  二是全面开展2023年抓早抓小谈话提醒工作,同时做好规范记录,人教科做好工作台账。到目前,共谈心谈话42人次,其中党组织书记谈心谈话11人次。

  (二)政府采购制度不到位

  30.“20217月市审计局审计指出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到位问题后,仍有部分办公耗材、装修维修工程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如20217月份办公耗材费2879.21元、202110月份活动室装修费26207.26元等均未按要求进行采购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组织学习《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梅州市供销合作社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梅州市供销合作社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

  三是对办公室修缮工程等需政府采购的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实施。

  三、注重标本兼治,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社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应该清醒认识到,目前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还有不少需要重视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一)始终扛牢巡察整改责任,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以及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最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引领党员干部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社党组严格履行巡察的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对整改工作进行认真研究,不断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方案。严格对照整改措施和要求,根据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治已病”又“防未病”,确保各项巡察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二)持续落实整改措施,着力强化责任使命担当。市供销社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以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来深入推进全市供销社综合改革,进一步找准综合改革的着力点和突破点,把握新时期服务“三农”的新要求,重点抓好“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试点、冷链物流骨干网、放心农产品直供配送、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重点工作,全面推动梅州供销高质量发展。市供销社党组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着力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党性教育,引导供销干部职工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提高团结共事能力,在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协力、行动上合拍,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着力加强党建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市社党组领导班子带头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开好民主生活会,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深刻剖析原因,带头落实整改。突出创建模范机关,不断深化作风建设,加强党员教育,弘扬苏区精神和供销“扁担”“背篓”精神,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引导党员干部强党性、转作风、提效能。严格落实抓早抓小谈话提醒制度,引导党员干部严以律己,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强化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指导,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完善专业技术型人才结构,规范考核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重大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增强企业投资的风险意识,强化对社有企业参股行为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经营,防范违法风险和经营风险的发生,防止社有资产流失。

  (四)持续深化整改,建立健全长效防控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深化源头管理。围绕存在问题,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认真抓好后续整改工作。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把巡察整改和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相结合,通过整改工作作风,振奋精神状态,持续巩固发展良好的政治生态,全面梳理排查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堵塞产生问题的漏洞,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更加注重预防,做到举一反三,确保巡察整改落实的系统性、实效性和长效性。把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我市供销社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动我市供销社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助力梅州苏区的振兴发展贡献供销社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3-2395233;邮政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学艺路3-13;电子邮箱:cooprj@163.com。

  中共梅州市供销合作社党组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