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2025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供企函〔2025〕194 号文件精神,我社开展五华县2025年度省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一、申报条件
项目实施主体为供销合作社控股的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供销合作社持股比例不低于50%;
(二)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三)拥有或能调配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四)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五)能够接受供销合作社、农业农村部门等管理部门的监管。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五华县供销社2025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详细见附件)及提交相关辅助材料,明确生产托管实施环节。申报单位将所有书面材料盖章件及相关材料汇编成册,一式二份提交至我社,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
(二)遴选。我社根据申请情况,择优选取托管服务单位,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三)公示。我社将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严格审核,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按照严格条件、择优认定的原则确定实施主体。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25年8月29日下午17:30,逾期提交材料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五华县水寨镇华兴中路281号五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系人:张惠泉;联系电话:0753-4431948
附件:
五华县供销社2025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广东省五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