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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供销社 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梅州市供销社机关作风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梅州市供销社机关作风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7-04-25 00: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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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机关各科室、直属和参控股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市直机关作风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市供销社结合实际制订了《关于开展梅州市供销社机关作风整治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梅州市供销合作社

20174月25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市直机关作风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明电〔201760号)的有关要求,现结合市供销社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市重要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构建“一区两带六组团”发展新格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按照“夙兴夜寐、激情工作”、“细致、精致、极致”的作风要求,强化机关首问责任制和“马上办”意识,大力整治“为官不为”,深入纠治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推动党员干部思想、观念和作风的持续转变,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的执行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

主要目标:市供销社作风整治,坚持以上率下,全员参与;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广泛征求意见、自查自纠、群众举报、查处追责等措施,促进供销事业发展,着力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解决问题与正向激励相结合,以责任追究倒逼机关作风转变,建立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通过作风整治,促进思想解放,整治“为官不为”,促进机关作风根本好转,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调动干部积极性方面取得新成效,在服务“三农”方面取得新突破,发展软环境持续优化,不断开创供销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整治重点

结合市供销社实际,重点对机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弱、松、庸、慢、散、懒、推”等错误思想、不良作风进行大力整治,着力解决“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的问题。

(一)治“弱”,解决理想信念不坚定的问题。重点整治:1)疏于政治理论学习,缺少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对加快建设“一区两带六组团”、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认识不清,把握不准,贯彻不力。(2)政绩观存有偏差,对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执行不坚决、不到位,实践起来有偏差、掺水分、搞变通。(3)政治立场不够坚定,缺乏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对不正之风不敢勇于指正,不敢坚持原则,奉行“好人主义”,不尽职怕担责。

(二)治“松”,解决党性锻炼不经常的问题。重点整治:(1)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够,放松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完善,党员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不强。(2)缺乏参加党内生活的主动性、严肃性,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不强,有以具体工作代替党性锻炼的思想,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不明显。(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得不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不到位,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观念淡化,缺乏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三)治“庸”,解决能力素质不适应的问题。重点整治:1)思想懒惰,观念陈旧,对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不学习不钻研,对新形势新情况不敏感不掌握,对新常态新决策不适应不会抓。(2)学习流于形式、不求甚解,缺乏把握经济运行规律的本领,缺乏开拓创新的活力,缺乏履职尽责必需的能力素质。(3)业绩上碌碌无为,不求创新、不敢突破,缺乏推进工作的硬招实招,打不开工作新局面。

(四)治“慢”,解决落实行动不迅速的问题。重点整治:(1)对上级部门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政令不畅,消极对待,执行不力。对上级政策不学习、不研究、不能用足用好政策服务发展。(2)对本职工作慢作为,工作效率不高,不能按时间节点和工作时限,高效高质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3)对难题、问题绕着走拖着走,对企业、基层、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及时有效的报告、处理和反馈,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五)治“散”,解决纪律意识不牢固的问题。重点整治:(1)缺乏大局观念,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按规定执行议事决策程序,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积极、不主动、不尽心。(2)缺乏纪律观念,违反工作纪律,无故迟到早退、缺勤及擅自离岗。(3)缺乏敬业精神,对工作挑三拣四,拈轻怕重,推动工作不力。

(六)治“懒”,解决日常工作不卖力的问题。重点整治:1)不愿动脑思考,习惯做“甩手掌柜”,满足当“传声筒”,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批示落实批示。(2)不愿动腿调研,工作不深入、不细致,对群众缺乏了解,不严格落实惠民利民政策,处理问题方法简单、措施不力。(3)不愿动手落实,工作标准低,应付差事,得过且过,落实上级要求多打折扣,完成指标任务讨价还价,甘于平庸不争先。

(七)治“推”,解决服务群众不主动的问题。重点整治:(1)缺乏服务意识,囿于部门利益,明通暗卡,人为设置“玻璃门”、“弹簧门”。死扣条条框框,能办不办、该办不办、围绕程序打转转。(2)缺乏敢于担当的勇气,不敢较真碰硬,明哲保身,事事先为自己打算,出了问题卸担子,面对批评装聋子,责任面前变傻子。(3)缺乏干事的激情,动力不足、精神懈怠,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为保“不出事”宁可少干事不干事。

三、步骤措施

市供销社机关作风整治,20174月上旬开始,到年底基本结束。分学习动员、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和巩固提升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上旬—5月上旬):学习动员阶段。

1.成立机构,制订方案。4月上旬,及时传达学习市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作风整治的目标、重点和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制订实施方案。制订的实施方案、学习教育情况报送市作风评议办备案。

2.专题会学习。以学习汇报会、专题学习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认真学习省市会议精神、本市反面案例、外地先进经验,用身边事育身边人,借他山石攻己之玉,深入学习,研判形势,汲取教训,研究对策,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作风整治中来,统一到服务供销社综合改革,服务发展“三农”上来

3.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向省供销社、各县供销社、基层社、专业合作社、直属和参控股企业征求机关作风方面的意见建议,收集整理意见建议,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第二阶段(5月上旬—5月下旬):自查自纠阶段。对照“弱、松、庸、慢、散、懒、推”方面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组织机关干部进行逐级逐项开展自查自纠,看问题是否查清楚、找彻底、摆到位。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要认真对照上级领导、基层干部和服务对象的意见,采取座谈研讨、走访群众、问卷调查、谈心活动等形式,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精准查找党员干部在“弱、松、庸、慢、散、懒、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逐条查摆,把问题找全、找深、找透,形成问题清单。在深入查找问题的基础上,召开专题研讨会、专题民主生活会,逐一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方案。突出领导带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推动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方案、台账及落实情况报送市作风评议办备案。

第三阶段(5月下旬—6月下旬):集中整治阶段。针对“为官不为”的关键症结,让“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的干部有压力、挨板子、丢帽子,让“主动为、真作为、勇作为、善作为”的干部有动力、有奖励、有平台。

第四阶段(6月下旬—12月底):巩固提升阶段。对照市直机关作风建设考评体系和考评指标等要求,接受市机关作风评议、政风行风评议、“行风热线”监督、“三重”监督检查、行政效能监测等,推动市供销社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机构、统筹协调

加强组织和推动机关作风整治工作,成立市社机关作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社党组书记、主任杨伟南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协斌、黄华生,党组成员、副调研员郑业矿,党组成员蔡国炼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曹焕清、谢益军、蔡国建、缪运明、罗志伟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华生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曹焕清、曾婷凤、梁菊香、曾斌斌等同志组成,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注重宣传市委、市政府和市社机关作风建设活动情况,充分利用市社网站、市社宣传栏等宣传平台,通过新闻报道、活动动态跟踪、先进典型宣传、工作综述等形式,传递好声音、弘扬好风气、传播正能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抓好结合、做出成效

把开展机关作风整治与迎接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相结合,正确处理好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活动与做好各项工作的关系,把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同解决我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好当前各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精心谋划和推进活动各个环节工作,确保机关作风整治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切实提升机关作风建设的质量和效果,用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用广大群众的好评来衡量和检验机关作风的效果,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用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活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