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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供销合作社全面完成新型乡村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任务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8-12 17:48:0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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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以来,梅州市供销社系统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及省政府办公厅《供销合作社新型乡村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粤办函〔2019〕46号)、市政府办公室《梅州市供销合作社新型乡村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梅市府办函〔2019〕147号)要求,以我市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列入2020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为契机,抢抓机遇、勇于担当,把新型乡村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作为参与乡村振兴重中之重工作来抓,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分解任务目标,细化工作措施,落实领办责任,扎实推进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打造梅州助农服务示范体系样板。

  一、完成任务情况

  全市供销社系统以梅州特色产业为主导,以打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为抓手,瞄准梅州柚、平远橙、客都米、嘉应茶等传统特色产业,集中资本、技术、人才资源优势,盘活用好存量资源,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通过“三个一批”建设思路,积极推进新型乡村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乡村产业振兴。至今年7月底止,已建成并运营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11个(完成总建设任务的138%)、镇村助农服务中心104个,(完成总建设任务的100%),提前超额完成了我市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任务。

  二、主要做法

  一是抓责任。面对全省示范体系建设任务最重、乡镇基层供销社最薄弱的局面(有44个乡镇没有基层社作为牵头建设主体),我社提高政治站位,把建设助农服务示范体系作为头号工程,成立由社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各县(市、区)供销社主要负责同志为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新型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运作机制,实行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工作制度,加强对全市供销社系统推进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组织协调。各县(市、区)供销社加强组织领导,组建了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全力以赴完成建设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工作动态,加强与梅州日报、梅州电视台合作,推出专栏和节目,扩大在当地农民心中的认知度,提升社会资本参与合作的信心,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二是抓进度。积极对标对表建设目标,按照2019、2020年底两个时间节点的要求,把《供销合作社新型乡村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细化为施工图、项目书,实行挂图作战,稳步推进新型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各项建设。2019年6月,市供销社根据粤供综函〔2019〕375号文的新要求,在对原制订的规划进行调整、充实和细化的基础上,编制《梅州市新型乡村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于2019年9月3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完成时间、措施要求。同时,结合市供销社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调研,及时将调研中形成的对策做法总结固化为长效机制,有力促进了示范体系建设。如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进展不一、资金投入少和缺乏政策扶持的问题,积极争取市政府支持并及时召开全市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推进会,督促各县(市、区)将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资金落实到位,给予每个助农服务综合平台100万元、镇村助农服务中心10万元建设经费,全力推动全市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目前共获得市、县财政扶持资金近2000万,已落实1198万元。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出台贯彻省、市《供销合作社新型乡村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具体意见或政策措施,真正使调研过程成为帮助县级社和基层社解决困难、推动发展的过程,以实际成效助推全市乡村振兴。截至2019年底,8个县(市、区)都以政府名义出台了贯彻粤办函〔2019〕46号文件的具体意见或政策措施。

  三是抓方式。针对全市供销社区域建设条件不一问题,我社坚决不搞一刀切,加强调研、因地制宜,围绕当地农业主导产业,科学规划每个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和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与建设布局。围绕覆盖全程、形式多样、综合配套、高效便捷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目标,紧密结合社会资本,大力推动现有经营企业进驻、业务协同,积极引进供销社缺乏而又急需发展的经营服务项目、企业和相关政务服务,促进经营服务资源汇集、功能集成、产业集群,有效扩大和提升服务供给,推动延伸产业链条。按照“三个一批”建设思路,加快推进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进度。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六争六补”任务,加强与当地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资合作,实现共建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充分借助省现代农业产业园相关政策,把助农服务嵌入到产业园中,争取解决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用地及部分资金问题,确保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得好、服务优、可持续。

  四是抓政策。用好用活《供销合作社新型乡村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中财政扶持、金融支持、人才支持、用地保障、存量土地盘活等政策,把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完成情况已列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各县(市、区)供销社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积极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主动为党委政府出谋划策,敢于协调、善于协调,把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提升到党委政府工作层次,把政府各有关部门、社会各方力量聚合起来,形成了党委政府大力推动、供销社主导、各部门支持配合、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大合唱”工作机制。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和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的协调力度,争取政策、资金、土地、人才等方面支持。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服务功能少而弱。虽然已建成的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基本上具备3项以上功能,镇村助农服务中心基本上具备2项以上功能,但功能较为分散,普遍存在规划前瞻性不够,规模较大、资源汇集、功能聚集的综合平台(中心)不多,各业务板块对接融合效果不明显,助农服务供需匹配不够精准。二是助农成效不够明显。大部分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尚处于起步阶段,经营规模偏小,配套设施投入不足,与实力较强的涉农企业合作不多,与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不够紧密。三是经费投入不足,获得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不够。

  四、下一步打算

  下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央和省、市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决策部署,坚持开放办社,加快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积极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走出一条供销社助农服务示范体系、深化综合改革互促共进、相得益彰、融合发展的新路子,努力把供销社打造成为我市新型农业服务主体骨干力量。

  (一)优化联农助农功能。首先,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已建成的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的服务功能,重点在提升服务效果和服务质量上下功夫,促进服务标准化、智能化、规模化。其次,积极承接政府公共服务功能。全系统加强与各级党政涉农部门特别是农业农村局的沟通联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和经营性服务项目相结合,按照“政府补贴一点,助农服务平台(中心)优惠一点、农户少出一点”工作思路,争取承接更多的政府公共服务功能,如土地托管、统防统治、机耕、机械收割、机械烘干、紫云英飞播等社会化综合服务。

  同时,突出供销社特色,将推进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建设与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粤菜(客家菜)师傅、基层社改造升级、开放办社、“村社共建”等工作有机结合,确保助农服务示范体系站得稳、立得牢、服务优、可持续。

  (二)继续争取资金扶持。一方面,积极争取2021年省专项资金扶持;另方面,积极争取市、县乡村振兴或农业统筹资金扶持,进一步提升我市助农服务示范体系服务功能。

  (三)做好评价验收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制订出台《梅州市供销社助农服务县域平台(中心)建设规范化要求》,要求各县(市、区)供销社严格按照此要求完善平台(中心)佐证资料,迎接省供销社评价考核验收。二是对全市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开展现场评价检查。市供销社专门成立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评价组,分两组人员对已建成的平台(中心)进行现场评价检查,及时进行指导督查,按时按质完成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