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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信简报(综合专刊)2018年第9期
来源:综合科   时间:2018-06-05 16:07:0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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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宣贯】

用好用足扶持政策 服务企业降本增效

529日,市经信局组织供电、电信、移动、联通、铁塔等部门负责人,利用一天时间到梅州高新区开展调研及政策宣贯。市委常委、副市长、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刘棕会,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健等参加了相关会议或调研活动。

王健一行先后到广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梅州伊利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燕岭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广汽华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广东裕源织造有限公司等园区企业调研,实地查看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倾听企业诉求,针对企业提出的困难和问题现场进行研判。

在上午召开的调研座谈会上,与会人员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园区反映的通讯信号不佳、电力及信息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一一进行了研究谈论,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落实期限,全力保障园区发展需求。在下午召开的支持企业降本增效政策宣贯会上,市经信局相关业务骨干围绕工业技术改造、省产业转移优惠政策、工业互联网十一条等政策,向到会的园区内所有规上企业、珠三角产业梯度转移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宣贯和解读,帮助企业熟悉和了解政策,引导企业用好用足各类扶持政策,推动企业降本增效、加快发展。

刘棕会对市经信局主动对接服务园区、服务企业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新区的发展,借助穗梅产业共建已经形成的合力,全力推进国家级高新区创建工作,打造成为吸引人才的集聚地和创新创业的引领区,成为梅州构建一区两带六组团、走好生态富民强市之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他强调,园区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企业至上、项目至上的理念,尽心竭力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园区企业、对实体经济的扶持力度,帮助企业用好用足各项扶持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园区企业要进一步增强信心,加强与市相关部门和园区管委会的互动交流,积极利用各项扶持政策和资金,推动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王健表示,经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到高新区开展调研及政策宣贯,是落实省政府关于树立马上办工作作风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主动服务企业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我们要围绕把高新区打造成全市示范园区、标杆园区的目标,立足职能,在优化环境上下功夫,千方百计帮助园区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补齐园区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方面的短板;要抢抓穗梅对口帮扶良好机遇,在招商引资上下功夫,通过实施乡贤回归投资兴业工程,推动更多的产业共建和珠三角产业梯度转移项目落户园区;要进一步加大省实体经济十条、省产业转移等优惠政策的宣贯力度,在落实政策上下功夫,帮助企业熟悉政策、用足政策,进一步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做强做大。(综合科)

【工作部署】

我市召开淘汰落后产能、防止“地条钢”

死灰复燃工作部署会议

5月26日上午,市政府吴泽桐副市长在市政府综合大楼9楼西会议室主持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我市淘汰落后产能、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相关工作。市政府副秘书长黎清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经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蕉华工业园管委会、梅州供电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听取了各级各相关单位关于淘汰落后产能、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淘汰落后产能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淘汰落后产能、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有关工作部署,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梳理、排查“地条钢”可能死灰复燃的区域,确保淘汰落后产能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决杜绝“地条钢”死灰复燃和违规新增产能现象出现,积极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一是迅速部署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淘汰落后产能和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的工作部署,及时召开专题部署会议,传达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督导组来梅督导的指示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即日起立即组织拉网式排查,确保淘汰落后产能和取缔“地条钢”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要求,突出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质量法、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和产业政策等“四法一策”,强化职责分工,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落后产能加快退出,严禁违规新增产能。在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方面,加强对我市42家在生产环节中使用中(工)频炉的涉钢企业的日常监管,防止生产证照齐全的企业搞“地条钢”生产。同时,加大力度对我市具有自供自给能力的小水电站周边地区进行巡查,防止出现违规生产地条钢行为。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五级联动机制和督查机制,对辖区内所有可能具备炼钢能力的企业(包括钢铁、铸造、五金等行业的转炉、电炉、中频炉等设备)进行全面清查,彻底清查落后产能,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安全监管局、市质监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部门职责和分片区负责制要求,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建立巡查工作台账,严格联合执法监管,坚决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四是强化业务指导。由于落后产能和“地条钢”生产的界定工作专业性和政策性强,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水泥和钢铁方面的政策宣传和指导,严格执行淘汰落后产能和取缔“地条钢”的政策法规,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专家的业务指导作用,全力以赴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和取缔“地条钢”工作。(产业发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