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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通知公告 转发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转发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时间:2020-06-02 10:30:0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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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有关行业协会、节能服务机构: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0〕51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如下意见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请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和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结合工作实际,收集拟自愿接受节能诊断服务的企业情况(原则上每个地区不少于1家),并做好与节能诊断服务机构的对接工作,填写《2020年度节能诊断服务意向企业名单》(见省附件1-1),于6月16日前将名单报送我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以便汇总报送省工信厅。

  同时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和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应对本地2020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进行总结,并于11月9日前将本地区节能诊断工作总结(提纲见省附件4)报送我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以便汇总报送省工信厅。

  二、鼓励有关行业协会、大型企业集团、节能服务机构、工业节能绿色发展评价中心、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机构和节能技术装备生产企业,积极组织开展节能诊断服务工作,填写《2020年度节能诊断服务意向企业名单》(见省见附件 1-2、1-3、1-4)。相关材料直接报送省工信厅,并抄送我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一份。

  三、各节能诊断服务机构于2020年6月5日前直接向省工信厅提交《2020年度节能诊断服务机构申请表》(见省附件2,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版一并发至邮箱:jienengchu@gdei.gov.cn ),同时抄送我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一份。

  四、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和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开展节能诊断服务工作必须遵循企业自愿参与原则,不得强制增加服务内容,不得对企业造成额外负担。同时各地要加强工作统筹,做好节能诊断服务与清洁生产审核、节能服务进企业、节能技术装备推广、工业节能监察、能效贯标对标、能效“领跑者”遴选、绿色工厂创建等工作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鼓励各地围绕节能诊断服务安排配套支持政策和补助经费。


  附件:

粤工信节能函[2020]515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pdf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2日


  (联系人:高 升,联系电话/传真:2274382,邮箱:mzjnxh@mei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