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发放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0〕243号)精神,根据《关于遴选2020年省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梅州市承办单位的公告》有关规定,2020年省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梅州市承办单位遴选经公告发布、企业申请、要件审查、专家评审、局党组审议等程序,确定梅州正信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作为2020年省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梅州市承办单位,现予公布,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2020年服务券工作结束之日止。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