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典型模式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0〕678号)转发你们,请各地和有关试点企业结合各自实际,相互借鉴,共同推动我市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
附件:
粤工信节能函[2020]678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典型模式的通知.pdf
附件2-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典型模式集.doc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14日
(节能科联系人:高 升,电话/传真:2274382,邮箱:mzjnxh@mei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