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梅工信民经函〔2020〕58号)和《梅州市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梅市中小企字〔2016〕27号)文件精神,我们开展了2020年梅州市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和复核工作。通过企业自愿申报、县(市、区)主管部门推荐初审、专家评审、复核、公示等程序,经研究决定,同意复核“梅州市众创电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平远县大众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等2家基地和新认定“星火工场(梅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运营的“梅州阿里云创新中心”等4家基地为“2020年梅州市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示范基地自2021年1月1日起,有效期三年。
希望被认定的示范基地不断完善创业创新设施和机制、优化创业创新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健全服务制度、提高服务效率,在引领新产业新经济发展、助力企业创业创新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2020年梅州市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19日
附件:
2020年梅州市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