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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来源:民营经济与服务体系建设科   时间:2021-07-22 17:12:1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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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的实施意见》(粤办函〔2018〕273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进行奖励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19〕1595号)、《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和个人财政补贴(补助)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粤财监〔2020〕5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统计局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上线“粤财扶助”平台一网式管理的通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15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资金项目入库评审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1〕2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省财政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入库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支持对象及标准

  对2020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包含各种所有制“新升规”工业企业,下同),以及2019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20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的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申报流程及相关事项

  (一)申报条件与时间

  按照“不重复支持的原则”,不重复支持已获得上级财政资金的同一项目的企业。请各县级主管部门严格把关,精心组织相关企业在系统上申报(名单见附件2、3),申报材料等相关事项详见系统申报指南,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务必于系统申报受理截止时间8月3日前在平台完成材料上传及提交工作。逾期不申请或提交,视同自动放弃。

  (二)企业申报流程

  企业进入“粤财扶助”平台(PC端,平台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home)或“粤商通”(移动端,各大手机应用商店搜索下载“粤商通”手机APP),选择企业用户进行认证注册并登录,首次登录时企业需绑定对公银行账户等基本信息,并按《申报主体使用手册》指引进行填报。平台根据企业身份认证信息,依托“数字政府”大数据资源,在申报界面生成表格供企业核对及填报,全程无须纸质材料申报,实现申报“零跑腿”。企业可在平台进行信息查询,了解资金申报进展。

  (三)工信部门审核

  1.名单接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从平台上接收统计部门提供的2020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名单以及2019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20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的企业名单。

  2.信息审核。平台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局从统计部门获取的企业名单设置资格筛查,企业点击申报后,如满足资格条件,自动进入申报页面;如不满足资格条件,平台自动弹窗提醒,阻断申报。平台提供“安全生产黑名单”等数据辅助审核部门进行项目审核,审核部门在系统内进行审核确认。

  3.结果报批。审核结果将按资金管理相关程序报批,落实“三重一大”相关要求,并将报批结果上传平台。

  4.名单公示。将通过审核的企业名单在本部门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处理异议情况后,在平台确认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

  5.资金申请及资金拨付。工信部门正式行文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申请资金。省财政将相关资金拨付至各地财政部门,工信部门按照本地区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办理资金拨付。

  三、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可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营经济与服务体系建设科)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2302293、2272128。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资金项目入库评审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1〕22号)

  2. 2020年梅州市新升规工业企业名单

  3. 梅州市2019年度新升规企业在2020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达10%以上的企业名单

  4.企业操作手册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