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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遴选2022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服务机构的通告
来源:资金监管科   时间:2022-04-12 16:14:0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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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财审函〔2022〕18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安排,拟开展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为确保评价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有序、合规,现向社会公开遴选一家第三方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省、市有关规定要求,本次评价为通过项目制下达我市的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于2022年5月9日前根据材料审核情况和现场评价结果,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并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清单

  纳入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绩效评价的资金清单

战略  领域

财政

事权

责任

科室

政策任务

主要用途

金额

(万元)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  资金

M1.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技术科

M101.企业技术改造

1.直接拉动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投资;
  2.引导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
  3.促进企业开展技术改造

14887

4985

9902

运行科

M102.战略性产业集群产业链 支撑

1.企业情况综合工作经费

55

技术科

M103.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

3.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200

M2.产业园发展

园区科

M201.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

2.产业共建

11170.94

3.梅州市圣戈班项目

4800

M3.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

民营科

M301.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 发展

1.小升规奖补资金

2300

2.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再担保代偿及担保降费补助

68

3.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

386

5.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创客广东)

30

M4.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

工业互联网科

M401.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

1.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

41

2.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方向

154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  资金

M5.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节能科

M501.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和支持工业 绿色发展

1.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492.5

5.计提工作经费

7.5

合计

34591.94

  (二)服务要求。服务机构须严格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财审函〔2022〕18号)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办函〔2019〕272号)的工作要求,指导协助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其中需对不低于30%的项目进行现场评价(现场核查项目应按照不低于每项资金扶持项目数量30%的比例随机抽取确定,普惠性资金项目可根据当年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抽取比例)。

  二、申报条件

  本次公开遴选的第三方机构接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符合以下条件:

  (一)法人机构或其他中介组织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三)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以及良好的业绩和信誉。

  (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或核验核查服务资质。

  (六)具有履行合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力资源,以及开展业务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七)最近三年承接企业投资、财务方面评价项目不少于5项,承接过省工信厅及各地市工信部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等工作的第三方机构优先考虑。

  (八)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执业行为合法合规,未受到行政处罚和未有不良记录。

  (九)履行职责所必需具备的其他资质和能力。

  三、申报文件

  (一)机构概况。含机构设置情况、团队人员基本情况、相关工作业绩等;单位履行任务的实力证明:主要包括相关领域的人力资源情况(须提供相关人员名单及其职称证明材料等)和单位开展相关工作事项清单及相关凭证;

  (二)开展本项工作的工作方案(包括计划、人力投入、提交成果时间、服务质量承诺等);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资质证书、证明等申报条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四)近三年承接企业投资、财务等方面评价项目证明材料,

  承接过省工信厅及各地市工信部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完工评价(验收)和评审等工作的证明材料;

  (五)服务费用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场租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差旅伙食费、资料印刷装订费、税费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

  (六)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及申报单位承诺书,承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按时按质进行评审和现场核查,不索取或者接受企业以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专家费、资料费等可能影响完工评价(验收)及评审工作客观公正性的财物、礼券、宴请及其他好处等,与项目单位不存在相关利益关系,存在利益或关联关系的主动申请回避。

  四、遴选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照有关程序择优确定。

  五、对第三方机构的管理

  第三方机构应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若在评审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影响评审结果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评审意见,取消第三方机构评审的资格并向社会进行通报,并列入我局第三方机构准入“黑名单”。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机构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双面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于2022年4月14日(星期四)下午下班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申请机构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申请机构须同步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报名参与遴选。

  (四)本次遴选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联系人:吴生,办公电话:0753—2278981;

  地址:梅州市江南署前路6号;

  邮  箱:gxjzjjg@meizhou.gov.cn。

  附件:遴选梅州市2022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第三方服务机构申请表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