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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创客广东”梅州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创客广东”梅州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来源:民营经济与服务体系建设科   时间:2022-04-15 11:02:0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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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财政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举办第六届“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五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1〕9号)精神,围绕建设制造强市、网络强省和数字经济强市,进一步发挥龙头企业的积极引导作用,激发小微企业和创客创新创业活力,推动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与转型升级,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我市将举办第六届“创客广东”梅州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并制定了第六届“创客广东”梅州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工作方案。现将大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时间:初赛和复赛:4—6月,决赛:6月中下旬。

  (二)地点:梅州阿里云创新中心

  二、大赛主题

  创客广东·匠心梅州

  三、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

  主办单位: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承办单位:梅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四、参赛报名

  (一)参赛领域

  遵照“创客中国”广东省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领域,围绕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参赛项目领域包括:智能家电、机器人等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信息与软件服务(包括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生物医药与健康、绿色低碳、工业互联网(包括工业APP、以及5G、区域链的融合等)、先进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参赛条件

  1.企业组

  (1)在梅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4)往届“创客中国”大赛区域(专题)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2.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团队的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或授权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4)往届“创客中国”大赛区域(专题)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同时通过大赛官网(http://i.gdsme.org)的大赛报名入口统一注册报名,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大赛报名截止时间以省工信厅通知公告为准,参赛者可参考《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详见附件)完整撰写项目情况,再录入系统,并在各区域赛举办前报名。

  五、工作要求

  (一)请梅州高新区和各县(市、区)科工商务主管部门认真落实相关工作,积极组织辖区内龙头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和省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企业与创客等不少于3家企业或项目报名参赛。

  (二)委托梅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承办单位,负责大赛的组织保障、具体实施、疫情防控及安全等工作。


  附件:1. 第六届“创客广东”梅州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工作方案

             2.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梅州市财政局

                     2022年4月15日



  (市工信局联系人:黄新、王辉,电话:2302293、2272128;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联系人:马美吉,电话:2393833、224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