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2]13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补充通知》精神,经组织申报、第三方机构审核核算、县级政府(广梅园管委会)初审等环节,形成了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项目预算安排方案,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2年7月12日至7月18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向市工信局(工业园区科,地址:梅州市署前路6号,联系电话:2247198,传真:2240741)书面反映。
附件:梅州市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项目预算安排方案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