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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2 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2 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民营经济与服务体系建设科   时间:2022-09-05 09:49:4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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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22 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请你们按要求认真组织推荐,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大对《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2022年版)》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38号)宣贯力度,认真做好辖内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二、此次推荐工作不受名额限制,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均可推荐;纳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管理的 2019 年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需于本次开展复核申请。

  三、请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按申报要求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和申请等。

  1、企业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的,需同时提交纸质材料一份;

  2、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需同时提交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材料并按附件5要求提供纸质材料(一式三份,A4规格胶装成册);

  3、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的,需同时按附件5要求提供纸质材料(一式三份,A4规格胶装成册)。

  申请表可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下载打印,纸质材料与线上填报数据应保持一致。

  四、请你们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条件标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质量。于9月16日前将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函和汇总表(附件2)报市工信局; 9月 23 日前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推荐文件、汇总表(附件 3、4)和纸质材料(含电子版,可编辑WORD版和电子扫描PDF版各一份)报市工信局。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2.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4.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5.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纸质材料清单及装订要求

  6.申报流程图

  7.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8.战略性产业集群及对应行业

  9.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2022年版)

  10.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名单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26日

  


       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0753-2272128;

  梅江区科工商务局:0753-2239810;

  梅县区科工商务局:0753-2589581;

  兴宁市科工商务局:0753-3310512;

  平远县科工商务局:0753-8896808;

  蕉岭县科工商务局:0753-7861523;

  大埔县科工商务局:0753-5522477;

  丰顺县科工商务局:0753-6688683;

  五华县科工商务局:0753-4436936;

  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和经济发展局:0753-2486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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