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通知公告 转发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转发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时间:2023-08-02 10:32:55   浏览:-
字号:

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落实。

  一、认真组织推荐申报

  请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积极组织开展本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申报工作,加强对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指导,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文件要求做好本级审核推荐。为确保推荐质量,应在充分征求当地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后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推荐文件中注明征求意见情况。推荐文件、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光盘各2份)于2023年8月18日前一并报送我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同时指导企业、园区于2023年8月18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并对其进行审核上报。

  二、做好绿色制造体系培育宣传工作

  请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持续加强绿色制造体系培育,以清洁生产企业、绿色低碳示范企业、减污降碳突出贡献企业、循环经济工业园及低碳工业园等为重点,择优选择一批具备绿色创建基础和条件的企业、园区,建立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培育库,指导企业、园区对照评价标准,开展梯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的培育及创建活动,对已达到创建标准的单位要及时推荐报送我局。同时鼓励绿色制造名单内的企业或园区持续开展绿色低碳升级改造,发布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报告,宣传绿色制造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2、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31日




  (联系人:高 升,联系电话/传真:2274382,邮箱:gxjjnk@mei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