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各分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10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自愿和属地管理原则,园区和企业自评达到《通知》规定的条件后,向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四份)须加盖公章,省通知附件中有关申报书电子版等请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cn)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子网站下载。
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各分局按照《通知》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把关,于3月13日前按附件表格,连同园区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报送我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以便汇总上报。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10号)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钟英(粤政易同号),联系电话:2274382;市生态环境局:邓燕琳(粤政易同号),联系电话:2188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