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实施工业、通信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等领域的专项规划及政策措施,指导工业节能节水。
二、负责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三、依法依规推动工信领域淘汰落后产能退出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四、落实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涉职能的生态环境保护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