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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梅州市水务局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工作的通知
来源: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时间:2024-07-26 10:08:2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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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水务局、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29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如下意见认真贯彻执行。

  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应结合《梅州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梅市水字〔2020〕60号)和《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梅州市水务局转发省工信厅 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认真推进开展本地区工业节水工作,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同时依据工信厅联节函〔2024〕225号文(具体内容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查阅)所明确的遴选对象范围和基本要求,积极发动引导本地区工业企业及工业园区申报国家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已获认定的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

  二、各申报企业、园区按照自愿参与原则,于8月1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分类填报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模版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下载),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同时一并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梅州高新区管委会或县级科工商务局、水务局。各申报企业材料亦可经有关省级行业协会初审(无需市县有关部门审核),由有关省级行业协会直接推荐报省。已入选2022年省水效领跑者名单的企业、园区,可直接将申请材料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水务局对本地区企业、园区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征求同级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见后,于8月5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将申请报告、推荐文件、推荐表(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下载)等材料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同时一并报送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光盘),以便汇总报省。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29号)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梅州市水务局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9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工信局 钟 英,2274382,电子邮箱:gxjjnk@meizhou.gov.cn;市水务局 丘丹蕾,联系电话:2212608;市发改局 曾红兵,2250331;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林基建  23213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