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23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公布梅州市2025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入库项目名单的通知》(梅市工信〔2024〕80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提出了我市2025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含粤港清洁生产伙伴项目1个专题方向,详见附件1)。经局财政专项资金审核委员会审核和局党组会议审议同意,现按有关规定对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19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联系电话/传真:2274382)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1、梅州市2025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
2、梅州市2025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绩效目标表
3、梅州市2025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各地任务清单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