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高新区、蕉华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市属有关企业:
为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新的一轮技术改造,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支持)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18〕4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开展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支持)项目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和方向
主要支持梅州市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发展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符合《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试行)》并取得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的项目,不得扶持淘汰类及落后产能企业(项目),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汽车、智能家电、机器人、绿色石化等五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及其产业链、供应链企业,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和海洋经济等战略新兴产业关键技术改造项目,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培育新的发展动能,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扶持方式
支持技术改造项目按贷款贴息、事后奖补、股权投资等三种支持方式(重点支持贷款贴息、事后奖补项目),项目单位结合项目情况选择一个支持方式。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原则。省属企业集团、中央驻粤单位,有关单位的项目库申报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地市项目申报;异地技术改造项目参加项目所在地市项目申报。申报贷款贴息、股权投资已开工的项目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申报事后奖补的项目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2018 年国务院大督查及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等检查中被点名批评的企业、“信用中国”网站受惩戒黑名单企业、已获得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扶持但未按规定完工验收的企业等不得申报。
(二)组织申报。请各地按照省通知的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指导企业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报告及项目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按照注释填写所属方向、所属行业、所属专题等信息(加盖单位公章)。市属企业直报市经信局。
(三)项目初审。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对项目后续跟踪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负责。各地对项目材料进行审核,严格审查项目的前期基础和建设条件,并对申报材料(含附件)进行真实性核查,核对人在项目申报材料复印件核对情况上签名。
(四)行文推荐。请各地汇总符合条件的项目后将推荐文件将项目汇总后将推荐文件(推荐文件含项目汇总表一式二份,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所有材料附电子版)报我局(技术与质量科)。
四、其他要求
(一)根据省文件“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项目库的申报工作,采取分批入库的原则,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公示后(不公示扶持额度),择优遴选入库,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改造项目优先入库”的工作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采取分批入库的原则,请各地汇总符合条件的项目并将推荐文件和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含电子版)报我局(技术与质量科),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二)根据省文件“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入库的项目要进行竞争性评审,对科技含量高、生产工艺先进的企业项目进行优先扶持,不能简单平均分配导致资金支持比例偏低”的工作要求,我们将及时组织专家组开展评审和现场核查,并合理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按程序尽快下达资金项目计划。
附件:
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支持)相关附件.rar
梅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12月28日
(联系人:吴学明、陈彬,电话:2251361,电子邮箱:mzsjsk@mei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