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高新区、蕉华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 2019 年电力市场交易规模安排和市场主体准入的通知》(粤经信电力函〔2018〕242号)精神,经企业自愿申报,园区管委会或县级经信主管部门初审,梅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复审等程序,认定“蕉岭峰牌水泥有限公司”为梅州市2018年第十三批广东电力市场电力一般用户。现将名单印发。
附件:
附件:梅州市2018年第十三批广东电力市场电力一般用户名单_signed.pdf
梅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