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梅州市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 专项资金(扶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 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梅州市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 专项资金(扶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 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来源:技术与质量科   时间:2019-01-04 09:32:37   浏览:-
字号:

梅州高新区、蕉华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市属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提高2019年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 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办函〔201886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开展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根据《关于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20182020 年)》(粤经信珠西〔201879 号)、《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粤经信珠西〔201895 号)有关规定,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按附件56的要求进行申报,完成项目初审后行文推荐报我局(技术与质量科)。市属企业直报市经信局。

二、对符合聚焦攻坚行动计划明确的九大发展重点(工作母机制造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高端海洋工程及海上风电装备、轨道交通装备、通用航空及卫星应用、节能环保装备、光电装备、高端医疗装备)但暂未达到政策扶持门槛或暂时无法组织评审的项目,要摸清项目情况,进行初步筛选,并填报附件7报我局(技术与质量科),以便汇总形成未完成评审项目库。

三、根据省文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多次组织项目评审,动态完善项目库”的工作要求,从20191月起,请各地汇总符合条件的项目后将推荐文件(推荐文件一式二份,含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所有材料附电子版),以及暂未达到政策扶持门槛或暂时无法组织评审的项目汇总表于每月15日前报我局(技术与质量科)。


附件:

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相关附件.rar

梅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1228

(联系人:吴学明、陈彬,电话:2251361,电子邮箱:mzsjsk@mei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