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市蕉华管理区,各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世界智能网联汽车大会的通知》(粤经信产业函〔2018〕129号)文件精神,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参展参会,具体要求详见文件。参会企业名单请于10月16日前抄报市经信局产业发展科。(联系人:邓国贤;电话/传真:2250810;邮箱:mzjxyzk@meizhou.gov.cn)
附件:
附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世界智能网联汽车大会的通知(粤经信产业函〔2018〕129号).pdf
梅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