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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民营经济与服务体系建设科   时间:2024-10-18 14:49:2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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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背景和意义

  长期以来,中小微企业在融资上处于弱势,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容易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陷入濒临倒闭的困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设立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的政策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帮助企业降低运营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我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梅州市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

  管理办法(试行)》。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9号)、《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解读

  《管理办法》共九章三十三条,主要包括总则、资金来源、管理机构、合作金融机构、资金使用流程、资金使用要求、监督和风险管理、其他、附则。

  1、第一章总则(第一至四条)共4条:阐明制定《管理办法》的依据,转贷资金的定义、资金用途,转贷资金适用对象和主要原则。

  2、第二章资金来源(第五条)共1条:明确转贷资金的规模(1亿元)及来源。

  3、第三章管理机构(第六至十条)共5条:明确梅州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工作联席会议的具体组成,详细阐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及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

  4、第四章合作金融机构(第十一条)共1条:阐述合作金融机构主要职责。

  5、第五章资金使用流程(第十二至十八条)共7条:明确资金使用流程,包括申请、初审、复核、审批、划拨、收回、归档等。

  6、第六章资金使用要求(第十九至二十五条)共7条,明确转贷资金申请时间、使用时间、使用额度和使用次数、服务费标准,并提出使用转贷资金的审批原则、服务费管理等要求。

  7、第七章监督和风险管理(第二十六至三十条)共5条:明确对转贷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不定期检查和督导、对责任追究等,确保转贷资金运作安全。

  8、第八章其他(第三十一条)共1条:明确转贷资金停止运作、决算工作等内容。

  9、第九章附则(第三十二至三十三条)共2条:明确解释《管理办法》的责任单位、《管理办法》施行时间和有效期。

  四、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