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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部门文件 关于做好迎接全国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迎接全国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5-11-06 00: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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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法制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梅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质监局、市民政局、人行梅州中心支行、市金融局、市科技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国资局,各县(市、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牵头部门:
根据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的通知》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开展全国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的通知》(见附件1,2)文件精神,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定于2015年第四季度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工作,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牵头部门相应提出部署要求,我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研究,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请迅速做好相关工作以备督查。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抓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落实。
请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区、市)高度重视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职责,认真按照文件有关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和工作落实。
二、围绕督查重点,全面开展自查总结和整改工作。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开始,到 2015 年 11 月中旬,严格按照工信部运行函〔2015〕513 号文件要求,围绕督查重点,全面开展自查,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做好迎接国家督查组实地督查准备工作。各单位各县(区、市)要认真总结工作进展和成效,分析存在问题,边查边改,配合完成以下工作:
1.请市直各相关单位根据文件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自查和总结。
2.请各县(区、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本地自查工作和总结。
3.请市直各相关单位认真填写《督查明细表》(附件)。请各单位填写《督查明细表》第一、五项;请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负 责填写《督查明细表》第二项;请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填 写《督查明细表》第三项;请市财政局、梅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会同相关单位填写《督查明细表》第四项;请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填写《督查明细表》第六、七项。如无法填写请说明情况。
请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区、市)于2015 年 12 月 5 日前,将自查总结报告和《督查明细表》 报市经信局运行监测科。联系人:何科灵 电话及传真:2247078;邮箱:shiyxk@163.com

附件:
1、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的通知
2、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开展全国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的通知


梅州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办公室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