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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部门文件 市经信系统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应急准备和物资保障工作的通知
市经信系统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应急准备和物资保障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6-01-27 00: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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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本局各科室及下属各单位,中石化梅州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梅州销售分公司和中油碧辟梅州销售分公司,梅州市金雁实业集团公司、市磁性材料厂,梅州市兆安民爆专卖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防御工作的通知》(粤防电[2016]2号)及省、市春运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应急准备和物资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抓好民爆生产、仓储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同时,切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综合指导工业企业、信息化企业的安全生产,重点指导成品油经营企业、仓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重点指导市金雁实业集团公司、市磁性材料厂加强安全生产,切实抓好本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办公场所的安全工作。机关各科室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好“一岗双责”职责,企业和单位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互补,全力抓好节日前后安全生产工作。
二、切实加强重要物资的保障供给。主要指电力、成品油和煤炭的供给。指导企业做好相关物资的储运、调配,协助企业解决重要物资储运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春节期间相关重要物资的充裕、安全供给,维护市场公平正义和繁荣稳定。
三、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工作。针对春节期间人群拥挤、消费陡增,严寒天气情况,电力、成品油、民爆等重要物资供应企业,要认真做好各种应急准备,包括物资、技术、人员、通讯、机构等准备,认真温习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紧急状态,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妥善处置各种有可能发生的紧急状况。


梅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