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办法》(粤经贸法规[2009]35号)等有关规定,我市钜鑫电子技术(梅州)有限公司市级清洁生产企业的证书已到期,经企业自愿申请,市经信、环保、科技局对审查换证材料进行核查,该企业通过审查,现予办理换证,有效期2年。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经信局(节能与循环经济科)反映意见。
梅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