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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2014年梅州市节能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4年梅州市节能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5-05-11 16:04:1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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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经信局(经促局),嘉应学院,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节能培训力度,推进节能工作深入开展,根据《梅州市“十二五”节能规划(2011-2015年)》和省经信委《印发2014年广东省节能培训计划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4161号)精神,我局制定了《2014年梅州市节能培训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辖区内万家企业并认真贯彻执行。各县(市、区)经信局(经促局)、万家企业(单位)应参照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节能培训工作计划,并积极参加各项节能培训。各县(市、区),嘉应学院开展培训的有关情况请于1115日前报送我局(节能与循环经济科),同时抄送市节能监察中心,以便汇总情况上报省经信委。

附件:《2014年梅州市节能培训工作计划》

  

  梅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4430

2014年梅州市节能培训工作计划

  

  一、培训目标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节能培训作为加强节能基础能力建设的重要途径,对各县(市、区)经信局(经促局)、节能监察中心、万家企业(单位)、节能技术服务单位等广泛开展节能培训。通过宣贯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普及节能知识及分析示范案例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全民节能意识,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全面提高我市节能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总体思路

(一)强化专业培训。大力推动电机能效提升培训,在常规培训中增加电机能效提升有关内容,选择重点用能单位、重点用电企业组织开展电机能效提升专项培训,推动我市14万千瓦电机能效提升任务的完成。

(二)扩大培训范围。加强对万家企业的节能培训,将节能培训范围继续扩展至商贸酒店、公共机构等非工行业领域。依照新颁布实施的《广东省宾馆和商场能耗限额(试行)》,强化宾馆商场企业节能贯标意识。

(三)实施分类培训。通过组织参加省各类节能培训,同时会同市有关部门开展市级节能培训教育。组织开展专业培训与普及培训、省监管企业培训与市监管企业培训、节能监察机构执法和核查能力多种形式的分层次、分类别培训。

  三、培训范围

(一)县(市、区)经信局(经促局)分管节能负责同志、节能工作人员;市、县(市、区)节能监察中心人员。

(二)全市万家企业(包括工业、宾馆、学校等领域)、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管理负责人及能源管理员。

(三)重点用电企业、电机生产企业、废旧电机定点回收企业。

(四)节能服务公司(单位)。

(五)市直公共机构负责节能管理、能耗统计的人员。

  四、培训方式

  我局负责策划和组织集中的节能培训和组织企业参加省各项节能培训,各县(市、区)经信局(经促局)、市直有关单位自行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内的节能培训。

  五、组织实施和相关要求

  (一)培训组织单位及承办单位。我局负责组织节能培训工作,具体培训工作由市节能监察中心承办。市节能监察中心将培训和考核情况及时报我局备案。支持和鼓励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农业局等单位开展重点领域的节能培训。

(二)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组织省监管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人员参加由省经信委统一组织的节能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省经信委颁发的相关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三)培训证书续期。省现行的重点用能单位人员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参加过3次及以上节能培训,其中1次以上是由省市节能主管部门组织的节能培训。证书到期后经省审核通过后予以续期,未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合格证书逾期失效。

  六、其它事项

(一)培训教材和时间。节能培训使用中国电力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广东省节能培训教材》,各单位可在培训前统一订购教材。每期培训内容和大致时间安排见附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专项监察和考核。省、市将适时组织开展万家企业节能管理负责人、能源管理员持证上岗情况监察,并向社会通报监察结果,同时将监察结果纳入对各县(市、区)、部门、企业年度节能考核范畴。

  

附表:2014年梅州市节能培训计划安排表

附表

2014年梅州市节能培训计划安排表

序号

计划时间

培训对象

内容

初定地点

1

1月中旬

市节能监察中心

参加省电机能效提升实施细则、商贸酒店限额、能源管理系规范培训

广州

2

2-4

市节能监察中心、节能服务单位等

组织参加省电机能效提升专项培训

广州

3

4月上旬

市直、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全市公共机构

组织参加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信息系统培训

梅州市、各县(市、区)视频培训会场

4

5月下旬

省重点用能单位(商贸酒店)

组织参加省节能政策法规与基础知识培训

广州

5

6月中旬

节能服务单位

组织参加省节能政策法规与基础知识培训

广州

6

7月中旬

市节能监察机构

参加省组织的节能执法规范培训

广州

7

8

各县(市、区)经信局、节能监察中心、万家企业(单位)、重点用能单位、重点用电企业

组织市级节能政策法规、电机能效提升专项知识培训

梅州

8

10月下旬

省重点用能单位(工业)

组织参加省节能政策法规与基础知识培训

广州

9

11月中旬

节能服务单位

组织参加省节能政策法规与基础知识

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