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高新区管委会、蕉华工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做好焦化行业准入公告企业监督检查和第十一批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6〕51 号)给你们,请做好本辖区焦化行业摸底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第十一批准入公告,对申报准入公告的企业全面核实名下所有建成焦化项目建设手续是否齐全、工艺装备和节能环保设施是否达到准入条件要求、能耗和排放指标是否达标、是否存在落后产能等情况。申报第十一批准入公告材料请于3月10日前报我局产业发展科。(联系人:邓晨晖;电话/传真:2250810;邮箱:mzjxyzk@163.com)
附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做好焦化行业准入公告企业监督检查和第十一批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6〕51 号)
梅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