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梅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梅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梅市府办【2014】30号),规定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经济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的综合性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产业政策;指导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牵头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指导工业、相关生产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3.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并做好相关信息发布,统筹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全市煤炭、电力、油品和重点物资等供应,负责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物资管理有关工作。
4.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和省、市审批、核准、备案的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投资项目,提出促进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投资的措施和意见。
5.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设备招标工作,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6.负责全社会节能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专项规划及政策措施;牵头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推动循环经济系统工程建设;组织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7.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和提质发展、扩能增效工作,研究协调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8.牵头负责企业数据信息采集、统计、分析、报告等企业情况综合工作;牵头做好培育大型骨干企业工作。
9.统筹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协调指导经济社会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组织协调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统筹推进电子政务;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10.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大数据收集、管理和开发应用的标准规范;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数据技术标准;协调经济社会数据资源的组织管理;指导推进社会经济各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11.负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
12.协助推进国家及省、市重点信息化工程建设,负责信息安全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13.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4.拟订并组织实施民用爆炸物品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目验收、科技项目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管;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安全的监督管理。
15.指导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6.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机关下设1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综合科、规划与产业政策科、运行监测科、技术与质量科、行政审批科、节能和循环经济科、能源物资与民爆科、产业发展科、工业园区科、生产服务业科、信息化推进科、信息产业管理科、无线电管理科(挂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牌子)、人事科、法规监察科。
列入决算编制的下属单位有:梅州无线电监测站、梅州市信息中心、梅州市二轻企业联社、梅州市经贸干部培训中心、梅州市节能监察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经信局机关行政编制4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经济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8名,后勤服务人员数7名。现有在职财政供给人员62名,其中:局长1名,系统党委书记1名,副局长8名,总经济师1名,正副调研员7名,科长17名,副科长15名(6人兼主任科员),主任科员3名,科员1名,后勤服务人员8名;离退休人员60名。
参公事业单位1个。梅州无线电监测站,人员编制13名,现有在职财政供给人员13名;退休人员3名。
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梅州市信息中心,人员编制7名,现有在职财政供给人员7名;梅州市二轻集体企业联社,人员编制4名,现有在职财政供给人员4名;梅州市经贸干部培训中心(梅州市经委成人中专学校),人员编制15名,现有在职财政供给人员5名,自筹经费人员5名,退休人员3名;梅州市节能监察中心,人员编制8名,现有在职财政供给人员2名,自筹经费人员5名。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我市经信工作在梅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经信委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梅州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振兴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围绕到2020年全省人均GDP达到或超过全国同期平均水平的总体要求,按照今年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着力抓好产业转型升级、园区扩能增效、企业技术改造、暖企服务、经济运行等各项工作,大力发展以工业为主体的实体经济,有力地推动了工业振兴发展。
二、收入决算说明
收入决算总规模、各项收入决算如下:
2014年收入决算(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350.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28.02万元,其他收入22.48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4年支出决算(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7.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175.07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444.24万元,占66.4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2.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6.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3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730.83万元,占33.60%。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70.1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18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出国2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省工业园区协会组团赴台湾考察支出 1.9 万元,主要用于考察过程中的吃、住、行费用;(2)参加市政府组团赴加拿大、墨西哥、巴拿马执行友好城市交流、联络侨情、招商引资等任务支出 0.28万元,主要用于出访人员出访期间公杂费补助款。对比去年无增减。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40万元,主要包括:(1)报废 0 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支出 0 万元,平均每辆 0 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 12 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 41.40 万元,平均每辆3.45 万元。全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对比去年增长17.75%,增长原因主要是深入基层业务调研、招商引资等工作量增加,公务用车使用里程增长及部分车辆因使用时间长、车况差、故障多,维修费用开支大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26.56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业务接待和一般业务接待支出。接待批次为272批(次),接待总人数为1358人。对比去年减少74.3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从而使公务接待支出有较大幅度的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