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梅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全体干警在戒毒大院举行中国人民警察节警旗升旗仪式。何科东政委主持仪式,全体干警重温了《人民警察入警誓词》。仪式后,召开了座谈会。
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21年起,将每年的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中国人民警察节”的设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警察工作和警察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关爱。
上午9时整,警旗护卫队员迈着整齐矫健的步伐,将警旗护送至升旗台。在激昂雄壮的《中国人民警察警歌》旋律中,承载着荣誉和使命的警旗冉冉升起。“我宣誓:我志愿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献身于崇高的司法行政事业,坚决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面对飘扬的警旗,政委何科东同志领誓下,全体干警面向警旗敬礼并重温《人民警察入警誓词》。
警旗引领方向,誓词凝聚力量。升旗仪式结束后,所领导、正科职以上同志在机关一楼会议室召开了庆祝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座谈会。钟鑫副所长首先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随后,从警30周年干警、科室负责同志先后进行了发言,畅谈从警情怀,表示要牢记初心使命,忠于职守克己奉公,为司法行政戒毒事业添砖加瓦、贡献力量。何科东政委代表所党总支对从警30周年干警所作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认为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忠诚的政治品格、良好的职业精神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不愧为场所事业发展和安全稳定的基石。他强调,要积极向从警30周年老干警学习,向他们看齐,坚定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的信念,忠诚履职、爱岗敬业,不断推动我所戒毒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会议还为刚刚荣获司法部从警30周年荣誉称号的2名干警颁发了荣誉证书。所领导与全体从警30周年干警进行了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