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关于印发 <梅州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程序规范(试行)> 的通知》规定,2017年6月9日上午,梅江区禁毒办、梅江区检察院、鼎和社会服务中心一行5人对我所即将回归社会的社区康复对象进行出所前帮教。 梅州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程序规范(试行)>
帮教小组工作人员面对面与社康对象进行沟通,了解其在所内戒毒情况,出所后的打算,以及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进行教育引导,征求意见建议。
工作人员的亲情帮教,使社康对象深受感动。表示出所后一定按要求进行社区康复,坚决远离毒品,做个有所作为的好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