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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协作 提高航道行政执法效能
来源:本网   时间:2017-04-13 14:58:0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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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梅州市航道行政执法业务协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加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航道部门之间的行政执法业务协作, 3 27 日,市交通运输局与梅州航道局在市交通运输局七楼会议室召开业务协作联席会议,梅州航道局与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我市去年航道保护和执法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航道行政执法工作职责,双方均表示要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协作,提高航道行政执法效能,促进航道行政管理工作。

 会议强调,今年航道行政执法的主要工作要结合《水路交通执法检查业务指南》规定,加大对梅江、韩江、汀江等主要航段有关通航设施的保护力度。一是依照《全省I-Ⅶ级航道桥梁桥梁标设置及维护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督促有关单位按时落实整改;二是加强对采沙船施工作业未设置助航标志行为的整治;三是加强对电站船闸过船设施的检查,督促业主办理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手续;四是加强对辖区航道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监督。

  会议还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要加大航道保护宣传力度;二是由航道局航标与测绘所牵头,与辖区县(市、区)交通执法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三是按照《梅州市航道行政执法业务协作实施办法》,加强业务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