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通报了我市去年航道保护和执法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航道行政执法工作职责,双方均表示要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协作,提高航道行政执法效能,促进航道行政管理工作。
会议强调,今年航道行政执法的主要工作要结合《水路交通执法检查业务指南》规定,加大对梅江、韩江、汀江等主要航段有关通航设施的保护力度。一是依照《全省I-Ⅶ级航道桥梁桥梁标设置及维护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督促有关单位按时落实整改;二是加强对采沙船施工作业未设置助航标志行为的整治;三是加强对电站船闸过船设施的检查,督促业主办理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手续;四是加强对辖区航道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监督。
会议还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要加大航道保护宣传力度;二是由航道局航标与测绘所牵头,与辖区县(市、区)交通执法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三是按照《梅州市航道行政执法业务协作实施办法》,加强业务联系。